近年来抗战财政史研究综述


  摘要:对抗日战争时期财政税制思想研究,对国民政府的财政实践研究,对战时具体税种,对战时专卖政策和内外债研究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孔祥熙 财政政策 税制改革 田赋征实内外债

  

  抗日战争财政史研究,是我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近代经济史研究成为学术界的一大热点,研究这一时期的经济思想及实践是中华儿女丰富民族文化宝库实现民族复兴的光荣责任,也有助于当前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更为后代关于近代的历史研究准备了有益的铺垫。中国抗日战争财政史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学术意义。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当前的发展和近代紧密相连,近代先辈们努力探索和实践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我们今天继续向历史的纵深发展的起点。

  我初步接触中国近代经济史这一领域,对这一问题很想做出一番努力。对这一领域目前学术界研究已经涉及到的领域及总结出来的成果的了解很重要,是我们继续研究的基本前提,我们要站在前人和同辈已经取得的成就上继续努力,为中国经济史理论宝库增添新的篇章。我本人一来还是刚开始接触,其次学科功底不足,另外资料收集不充分,故现在只能将我所见到近年来关于抗日战争财政史研究作一粗糙的介绍,这里暂不包括与金融有关的通货发行、通货膨胀等问题。

  

  一、战时财政改革实践研究

  许毅主编的多卷本《从百年屈辱到民族复兴》其中第三卷《南京国民政府外债与官僚资本》其中涉及的战时财政的也比较多,主要写外债的较多。其中有一篇题为《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财政经济困难及其应对措施》,这篇文章对抗战初期的财政经济有着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反映,如战前关盐统三大税被食盐战时附加税、货物税、直接税三税起而代之,各个专卖物品的专门介绍,实行田赋三征,公债政策的推行,黄金政策及通货发行情况等都有所涉及。

  论文方面,目前讨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财政政策的文章有一些。

  潘国琪的《抗战初期国民政府财政政策考辩》中认为:传统观点认为,国民政府为克服抗战爆发后所面临的严重的财政困难,从一开始就确定了以通货膨胀为中心的财政政策。作者以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因为事实上,国民政府在抗战初期采取的是增税、募债、发钞等多管齐下政策,而以募债为重点的财政政策。从1939 年开始的国统区通货膨胀趋势的加速,是国家银行对经济建设的信贷扩张和弥补财政赤字的财政垫款的增加所导致的,并不是从战争一开始就确定的政策所导致。

  张兆茹、张怡梅在《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财金政策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国民政府为解决战时财政困难,采取了增税、举债、发钞和外汇管制等措施,这些措施一方面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稳定了后方局势,支持了抗战,但也产生了助长政府人员的腐败及加重人民负担等消极行为。

  抗日战争时期,身为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的孔祥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与这一时期的财政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与影响。研究孔祥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近代财政史研究不可回避的任务。有关孔祥熙与战时财政的研究,杨斌的文章《孔祥熙与战时财政金融政策》(《民国研究》第3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以时间为序,对孔祥熙的战时财政金融政策进行了分阶段研究;丁孝智在《孔祥熙战时财政政策及评价》(《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1996年第二期)一文中讨论了孔祥熙在战时推行的财政金融措施,认为这些措施体现了孔祥熙统一财政、制度化管理、兼顾国防民生、鼓励生产、平均负担、培养税源与增加税收的财政思想,并认为孔祥熙的战时财政政策是成功的,不仅对抗日战争胜利起了重大作用,而且为中国现代财政体制的形成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其负面因素也为此后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①

  西南大学严云强的硕士学位论文《孔祥熙与战时税制》(2006年4月)对孔祥熙本人的财税思想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孔祥熙在抗战初期及中后期进行的税制改革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分析了其成效及给出评价。作者认为:由于受战时环境的影响,税制改革以1941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建立现代税制为主,注重改革税收结构和改善税务行政;第二阶段则侧重加强税收的财政功能。这反映了孔祥熙改革中国税制的财税理念让位于战时财政支出急剧增加这一现实要求。孔祥熙在第一阶段建立健全税制的措施在制度上取得成效的同时却使税收的财政功能下降,在巨大支出的压力下,孔祥熙不得不改变税制改革的方向,重视税收的财政功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同时,由于财税政策与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脱节,不仅阻碍了经济发展,加重了人民负担,而且败坏了社会道德。有很多是临时性措施,缺乏长远规划,对建立现代税制也产生了消极影响。税制改革产生的各种弊端的恶果最终被转嫁到后方中下层人民身上,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国民党的统治危机。孔祥熙的战时税制改革有各种弊端,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战时的财政困难,但其对抗战胜利和税制建设,其积极意义是不可忽视的,应当给予事实求是的评价。

  蔡志新的《孔祥熙的战时财政理论和战时财政政策》认为:抗日战争时期, 身为国民政府财政部长的孔祥熙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战时财政理论。其中有一个重要观点, 就是主张实行以借债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来应付战争需要。但是, 孔氏仅仅在抗战初期信守过这一观点, 而在抗战中后期则改弦易辙, 实行了以发钞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那么, 孔氏为什么在理论上提出上述观点, 并一度将之付诸实施, 后来却改弦易辙呢? 他先后实行的两种不同类型的战时财政政策又产生了怎样的历史效应呢? 对于这些问题作者认为, 孔祥熙的战时财政理论具有两个特点: 一是系统性, 二是矛盾性。说它具有系统性, 是因为它既在宏观上揭示了战时财政的重要地位和基本要件, 又在微观上指明了战时财政应当实行的政策; 说它具有矛盾性, 则是因为它所指明的战时财政政策在事实上难以推行, 并和孔氏在抗战中后期实际推行的战时财政政策相冲突。透过孔祥熙战时财政理论的系统性, 我们可以发现他对战时财政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思考。而对于孔氏本人来说, 他作为财政部长, 必须对战时财政问题进行必要的思考。否则, 他就无法承担起主持中国抗战时期财政工作的重任。反过来说, 正因为孔氏对战时财政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思考, 所以他才能提出系统的战时财政理论, 进而用这种理论去指导抗战初期的财政工作, 以履行其作为财政部长的职责。透过孔祥熙战时财政理论的矛盾性, 我们可以发现他在理论上主张并一度付诸实施的以借债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及其在抗战中后期实际推行的以发钞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 对国民政府、中国人民和他自身都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历史效应。一方面, 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历史效应。对国民政府而言, 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都为它坚持抗战和夺取抗战的最终胜利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使它不会因缺乏经费保障而无法坚持抗战, 进而走向崩溃。对中国人民而言, 由于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为国民政府坚持抗战和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经费保障, 他们才得以避免因抗战失败而沦为亡国奴的厄运, 并一扫自鸦片战争以来在抗击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屡战屡败的耻辱, 从此能够骄傲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孔祥熙而言, 由于他通过实行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为国民政府坚持抗战和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经费保障, 所以他能够为自己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值得记载的一笔, 也有利于后人为他写下一份公允的评语。另一方面, 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也产生了消极的历史效应。简言之, 就是前者的失败导致了后者的出台, 而后者又造成了严重的恶性通货膨胀, 进而也对国民政府、中国人民乃至孔氏本人都产生了消极的历史影响。对国民政府而言, 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所造成的恶性通货膨胀, 使得大后方的物价持续高涨、国民经济不断衰退, 从而削弱了它坚持抗战的经济实力及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也使得它在抗战胜利以后继续陷于恶性通货膨胀的泥淖难以自拔, 直至最终崩溃。对于由中、下阶层构成的广大人民而言, 这两种战时财政政策所造成的恶性通货膨胀使得其实际收入不断减少, 生活日益贫困化; 与此同时, 少数奸商富豪、贪官污吏却利用恶性通货膨胀从事投机垄断和囤积居奇活动, 大发横财。结果, 贫者愈贫, 富者愈富。但是, 他不但不设法消除这种不公平现象, 反倒乘着恶性通货膨胀的机会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于是, 他遭到了朝野上下和社会舆论的一再抨击, 最终不得不于1944 年11 月辞去财政部长职务, 从此在仕途上一蹶不振。凡此种种, 固然都是孔祥熙在抗战中后期实行以发钞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所造成的消极历史效应, 但归根结底是他未能成功实施以借债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所带来的必然后果。而他未能成功实施以借债为核心的战时财政政策, 则要归咎于各种主客观原因。

  首先, 从主观上分析, 这要归咎于以孔氏为首的财政当局在战时公债政策上所犯的三个错误:一是将战时公债的利率定得偏低, 偿还期定得太长。战争时期, 物价高涨, 一般利率也随之高涨, 这时, 如果公债的利率不升反降, 人民就会觉得吃亏, 而不愿认购公债; 同时, 在物价高涨的条件下, 如果公债的偿还期太长, 就意味着人民用来购买公债的货币急剧贬值, 人民也会觉得吃亏, 从而不愿购债。

  二是放弃战前向银行界折扣发行公债的做法, 将大部分战时公债照面额平价发售给民营银行和国家银行。但民营银行看到战时公债无折扣, 感觉无利可图, 都不愿承购。

  三是在战时公债的发行方式上, 因为过于相信民众的爱国激情而长期采取了以自愿购买为原则的劝募办法。但广大民众虽有爱国激情, 可是缺少金钱购买战时公债; 少数富人虽然有钱, 却大多想着如何投机发财, 而不愿购买油水不大的战时公债。所以, 用劝募办法发行战时公债实际上难以奏效。要顺利发行战时公债, 切实可行的办法只有一个, 就是用摊派手段强迫富人购买。可是, 财政当局直到1942 年才决定采用摊派办法强迫富人购买战时公债, 显然为时已晚其次,。从客观上分析, 这要归咎于三个原因: 一是当时中国以农立国, 工业很不发达, 人民收入低微, 所以社会上缺乏消化巨额公债所必需的流动资金。二是战前国民政府主要在以上海为中心的沿海富裕地区发行公债, 但抗战爆发后, 沿海富裕地区沦于敌手, 使其发行公债的经济地理空间大大萎缩。三是许多百姓因为战火沦为难民, 非但无钱购买公债, 反倒需要政府救济。

  

  二、关于税制改革思想的研究

  根据我接触的资料,学术界出版的涉及近代税制改革思想问题的著作不多。民国财税改革思想和实践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经济上为民国财税改革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自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这一段历史时期,西方经济学及财税学知识在国内得到了一定的传播,到辛亥革命以后,传统的财税思想已经事实上退出了历史舞台而被西方财税理论所代替;历届政府的财政困难或政治体制改革,则往往是促成税制改革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因素。另外,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也必然会给近代税制改革带来其特殊的特点。这些因素以不同的形式或程度贯穿民国各时期,决定着民国税制改革的进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西方税收制度对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的影响。西方近代税收制度,系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以近代税收原则为指导逐渐建立起来的,其重要标志是以所得税为代表的近代直接税于十八世纪末在英国的创立、十九世纪在资本主义各国的普遍推行。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的发展,最终导致近代末期(南京政府时期),中国税收在田赋和对工商业征课的间接税以外,又增加了新的直接税体系,从而初步形成了中国的近代税制结构。②

   有篇复旦大学詹亮宇的博士论文《现代中国的税收理论和政策(1919~1949)》(1995,未出版)。可惜我无法找到原文。现在所见最重要的著作是上海财经大学夏国祥的博士论文《近代中国税制改革思想研究(1900~1949)》,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该书将近代税制改革思想,按政权的更迭,分为清末,北洋和国民政府三个时期,其中国民政府时期以抗日战争爆发为界分为前后两阶段。作者认为近代税制改革思想具有产生、发展、完善的阶段性特点。如在税制结构方面,清末的人们在对新税的引进或旧税的整理问题上由于缺乏近代税制理论的指导,故而尚未具有根本改革整个税收制度的思想。北洋时期,人们已产生创建新税法体系的思想。在对税制改革目标模式的认识上,北洋时期有人提出,完美的税制结构应以直接税为主体,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这是得自发达国家税制现状的启发,其缺陷是对中外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认识不足。国民政府前期,不少人认识到,中国的税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应是完善受益税系统的建设。国民政府后期,更有人提出直接税和间接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目标模式论。在税收管理体制方面,清末只是对有关国家税与地方税的划分问题作了初步讨论。民国以来,划分国家税与地方税的思想受政治思潮的影响而不断发展,并导致了一系列法案的颁布。在税收征管领域,北洋时期产生了系统改良税收征管制度的思想,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到国民政府后期堪称已臻于完善。在各税种的改革或建设问题上,人们的思想也日趋成熟。如在关税问题上,清末保护关税思想的思维逻辑明显是重商主义式的,而北洋以后的有关主张则以李斯特的学说为依据。再如在一些新税种如所得税、遗产税的引进问题上,人们最初属意于税制的完美性、忽视其可行性,后来则越来越显示出重视国情原则的特点,务实的作风日趋增强。所有这些事实,都说明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是逐渐发展和成熟的。

  这里重点介绍下本书关于战时税制的研究。国民政府后期基本处于战时状态,筹集战争费用,成为政府财政活动的中心内容。本时期税制改革思想发展的曲折性表现在:人们在对税制问题的探讨上,是围绕战时税制改革问题展开的,但也怀有借战争时机加快正常税制改革的动机。在如何通过税收筹集战费的问题上,向富裕阶层征税(主要是直接税)一说最具号召力。在对战后中国税制建设的目标模式问题上,大多数人为抗战中政府在直接税方面取得的进展感到鼓舞,期望直接税能上升为战后中国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但持不同意见者也不少,他们明确提出直接税和间接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目标模式论。这些人大多联系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谈税制模式的建构问题,强调税制的建设首当适合国情。这是中国近代税制改革思想趋于成熟的表现。对专卖制度的重视,是本时期税制结构思想的一大特点。在国地税划分问题上,本时期国民政府先是为适应战时需要,于1942年取消省级财政,将全国财政分为“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两大系统,后于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恢复了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制度。期间,学术界有关缩小省区、缩减省财政的观点曾风行一时,不少人表达了对中央集权型财政体制的认同。在税收征管领域,本时期制度建设上最大的成就,是公库制度的完善。本时期学术界在各税种的税制改革方面也有很大的思想成就或特色。在盐税问题上,专卖论大行其道,就场征税论受到压抑。在土地税问题上,地价税的累进课税论盛行,该观点终于在1946年所颁布的新土地法中得以体现。在所得税问题上,扩大分类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举办综合所得税的主张,也反映在官方颁行的新所得税法中。在遗产税制度模式的选择上,对总遗产税制持赞成态度者较以前显有增加。在关税问题上,人们努力寻求自由贸易与保护关税的结合点,并强调双重或多重税则的灵活运用。对其他如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学术界均承接国民政府前期的研究成果,对其的改进继续有所建言。总之,本时期,就总体而言,朝野双方在税制改革问题上,越来越显示出重视国情原则的特点,务实的作风日趋增强,反映了国人在税制改革思想上的成熟。

  西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的严云强写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税制改革》,文章指出,抗战时期,为筹措日益庞大的军政开支,国民政府不断尝试各种财经应变措施。税制改革以1 9 4 1 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改革在目的和程度上均有较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背后所蕴涵的财政理念和政策走向亦值得重视。第一阶段主要是整理旧税和举办新税, 以便协助经济政策的实施, 调剂民食, 培养税源和建立直接税体系。整理旧税主要是整理关盐统三税。其中关税主要是适应战时需要调整税率。盐税整理方面将增加产量、 调剂运销作为整理盐税的主要内容。通过扩大统税区域、扩大统税种类和培养统税税源来推广统税。举办新税则主要是建立直接税体系, 包括扩大所得税范围和举办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及遗产税。1 9 4 1 年, 国民政府的税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在此阶段,为了最大限度的动员全国财力,支持抗战。先后实施的重要措施有: 间接税实行从价计征并提高税率, 举办战时消费税, 扩大直接税体系, 实行专卖政策, 田赋征实等。这些改革虽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但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得到当时舆论一定程度的好评,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

  西南大学严云强的硕士学位论文《孔祥熙与战时税制》(2006年4月)是研究战时税制改革的重要著作,上文已介绍。

  三、抗战时期具体税种研究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田赋征实。北京农业大学马列研究室的孙美莉、傅远朔的《评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的田赋征实》,对国民政府实行田赋征实的经过、原因及具体办法做了介绍,指出在抗日的口号下实行的田赋征实既起了维持抗战的一面,又有变本加厉掠夺农民的一面。崔国华的《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田赋改征实物的意义》(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研究)认为以往对这问题的评价总是强调是四大家族搜括剥削农民的手段,存在不公正之处,作者认为田赋征实是抗战时期的必需,对解决国家财政困难,保证军粮民食供应是有积极意义的。缺点是没认真做到公平合理。结论是对田赋征实在抗战时期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肯定。郑州大学冯敏的硕士学位论文《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田赋征实政策探讨—以运行机制及绩效为中心》(2007.5)作者从从田赋征实的运行机制以及绩效来剖析国民政府在战争环境下所采取的这项政策。田赋征实的运行机制是由一套完整的宣传机构和征收管理机构及相应的监察监督机构组成,它们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并随着征收的进行不断地调整,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尽量克服在征收、分配过程中出现的弊端。本文不仅论述了田赋征实,还涉及到了与此密切相关的粮食征购和征借,这三者合称为田赋“三征”。通过对田赋征实运行机制的论述,作者尝试着对该项政策的绩效和弊端,进行客观合理的分析。尽管在田赋征实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整体机制的运行基本保证了田赋征实的顺利实施,为抗战时期提供了粮食保障,缓和了财政危机。

  董振平的《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盐税政策》(《抗日战争研究》,2004年第2期)一文具体介绍了战时盐税政策,认为其政策存在许多不足之出,主要在于其准备不足及推行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关于直接税的研究。有的学者对直接税持否定态度,如杨荫溥的《民国财政史》认为民国时期的直接税首先定性为对人民的掠夺,严重摧残了民族工商业。一些学者也对直接税给予了肯定评价,但主要偏重于该税的制定实施过程及税种的规定。孙翊刚《中国财政税收史》、匡球著《中国抗战时期税制概要》等均属此种情况。华中师范大学栾世文的硕士学位论文《抗战时期直接税的实施与影响》以南京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实施的直接税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学、财政税收学、发展经济学、国防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力图全方位地分析南京国民政府的直接税改革、直接税与国民政府的财政,直接税在抗战中的贡献,直接税与抗战时期的经济发展,直接税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直接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直接税是现代资本主义的主要说种,国民政府的直接税制是按照资本主义直接税制模式建立起来的,符合当时国际税制发展的规律。其次,直接税是战时财政措施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其他税收减少的情况下,直接税仍能保持稳定增长,为抗战胜利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国民政府的直接税改革缺乏整体思路和长远规划,存在着税制建设和实践上的缺陷。税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不良,贪污腐败严重,直接税成为国民政府财政中最腐败的一个部门。直接税甚至在某些方面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也使老百姓的税负不断加重,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四、战时专卖政策及内外债研究

     许毅主编的《从百年屈辱到民族复兴》中写到:为控制重要物质供应,稳定物价,增加财政收入,1941年4月1日,国民政府五届八中全会决定对盐、糖、烟、酒、茶叶、火柴6种重要消费品实行专卖,财政部即组设国家专卖事业设计委员会,预为计划。1941年底计划工作完成,1942年度起,盐、糖、火柴、烟类4种物品之专卖先后开始实施。

     金普森、董振平《论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盐专卖制度》(浙江大学学报01年7月)认为盐专卖制度是国民政府战时经济统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政府从中获得了可观的财政收入,维持了战时盐业生产,从而实现了兼顾国科民食的目标。同时,通过对食盐价格的控制,也有利于国统区物价的稳定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当然,在战争环境中实施盐专卖制度本身已有许多困难,难免产生许多弊端,国民政府在实行中出现了许多腐败现象。

     张朝晖《论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川康区食糖专卖政策》(文史杂志2000年四期)认为:食糖专卖的推行也一度较大幅度的增加了财政收入,不过由于国民政府没有合理妥善地解决增收与平抑物价、增税与扶持税源等尖锐矛盾,而是牺牲生产者的利益来确保专卖利益,虽然短期内增加了财政收入,有利于资助抗战,但长远来看,却招致了整个制糖工业的急剧萎缩和破坏,并且物价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使食糖专卖政策必然走向破产。总结说,国民政府食糖专卖政策是扼杀四川制糖业的刽子手。从另一方面来看,食糖专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就是民营资本在国民政府官僚资本的残酷掠夺下痛苦挣扎并迅速走向衰落自至破产的历史缩影。

  卿树涛在《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专卖政策对财政危机的影响(《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中认为抗战时期的专卖政策加剧了财政危机。

  对于战时内外债的研究,近年来成果颇多,并且多元化倾向在研究结论中也有所呈现。前已提及许毅主编的多卷本《从百年屈辱到民族复兴》其中第三卷《南京国民政府外债与官僚资本》,其中谈抗战外债的有《南京国民政府战时停付关、盐税担保外债》、《抗战时期的中苏易货贸易借款》、《抗战时期的中英四次借款》、《抗战时期的中美五次借款》等。杨斌认为,从战时国民政府发行公债的用途看战时公债发行具有国防性、建设性及战时性的特点,其对维持战时财政收支平衡,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受到财经政策及动荡的战争环境的影响,战时公债销售困难,并没有达到财政当局当时所预想平衡财政赤字的目标,并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赵兴胜从发行、推销、偿还3 个方面对国民政府的国内公债政策进行了研究,指出公债政策存在着运用上的非连续性,推销上的强制性,摊派上的不公平性和偿还上的欺骗性;募债活动在一定时间内、一定限度内筹集了经费,支持了抗战,但就总体而言,是算不得成功的。关于国民政府的外债,吴景平认为,就整体而言,战时中国举借和使用外债的必要性、合理性应基本予以肯定,中国的债务信用基本得以维持,中国没有因外债问题导致国家主权新的重大损失,中国在外债问题上所处的地位也要优于其他任何时期。苏黎明则认为,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战时国民政府的外债支持了中国的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但削弱了国民政府的特矿生产和贸易主权,使国民政府的财政金融进一步受制于英美,并对以后中国政治产生了不良影响。

  潘国旗的《抗战时期的内债史研究与档案史料》一文通过档案资料的考证,本文认为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共发行内债计法币公债1602200万元、关金1亿单位、英金2000万镑、美金21000万元,另有谷麦等粮食库券81240339市石,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抗战事业。但由于战时国民政府公债政策的失误和战时公债发行客观环境的影响,导致战时的内债销售不畅,实发额除粮食库券外,大部分仅为发行定额的25%左右,限制了公债政策作用的发挥。另外,由于受抗战时期的艰苦恶劣环境影响,关于战时内债问题的档案资料保存下来的并不多见,使战时内债问题的研究受到迟滞。为了推动这一领域的研究,需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有关档案史料做进一步的发掘与整理,以便对战时内债史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思考。王磊在《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内债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四期)中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内债政策分析也很有参考价值。

  

  注释:

  ①.     西南大学严云强《孔祥熙与战时税制》(2006年4月),硕士学位论文,前言

  ②.       参见夏国祥《近代中国税制改革思想研究(1900~1949)》,上海财经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前言

  参考文献:

  1.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财金政策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张兆茹、张怡梅

  2.     《现代中国的税收理论和政策(1919~1949)》,(1995,未出版),复旦大学博士生詹亮宇

  3.     《近代中国税制改革思想研究(1900~1949)》,上海财经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夏国祥

  4.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税制改革》,西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严云强

  5.     《从百年屈辱到民族复兴》第三卷《南京国民政府外债与官僚资本》,许毅主编

  6.     《孔祥熙与战时税制》(2006年4月),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严云强

  7.     《孔祥熙的战时财政理论和战时财政政策》,蔡志新

  8.     《评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的田赋征实》,北京农业大学马列研究室,孙美莉、傅远朔

  9.     《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田赋改征实物的意义》(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研究),崔国华

  10.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田赋征实政策探讨—以运行机制及绩效为中心》(2007。5),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冯敏

  11. 《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盐税政策》(《抗日战争研究》,2004年第2期),董振平

  12. 《抗战时期直接税的实施与影响》,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栾世文

  13. 《论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盐专卖制度》(浙江大学学报01年7月),金普森、董振平

  14. 《论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川康区食糖专卖政策》(文史杂志2000年四期),张朝晖

  15. 《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专卖政策对财政危机的影响(《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卿树涛

  16. 《抗战初期国民政府财政政策考辩》潘国琪,1961 年生,杭州师范学院政治经济分院系主任

  17.《战时期国民政府发行公债政策述评》. 江西社会科学,2001 , (1)杨斌

  18.《战时期国民政府国内化债政策研究》民国研究第3 辑[C] . 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赵兴胜

  19.《战时期中国的外债问题》. 抗日战争研究,1997,(1),吴景平

  20.《时期国民政府外债举借述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 , (1),苏黎明

  21.《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内债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四期,王磊

  22.《抗期的内债史研究与档案史料》,民国档案2007第1期,潘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