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通知,两种境界 年关将至,发改委和工信部也不甘寂寞,加入了三大运营商的资费混战中。这不,2009年11月18日,工信部和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对固定本地电话业务、小灵通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进行上限管理,同时也包括电路出租的长期租用资费。 记得2005年8月19日,两部委早就发布了一个《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早在那个通知里面,就明确了“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 细看这两个通知,你就可以发现一些不同 (一)调整对象:竞争性业务和垄断业务 2005年的通知只要是调整长途、漫游等已经具有竞争性的电信业务。而在2009年,除了再次强调营业区间之外,基本月租费和电路长期租用资费首次被纳入上限管理。调整的是具有垄断性质的本地固网业务。 (二)自主权利增加 资费结构、计费单位和资费标准,这些都可以由运营企业自由组合了。 (三)把小灵通合理的框了进来 增加了小灵通的资费管理指导原则。这也是历史与现实的折中吧。 (四)首次明确资费制定主体 与2005年的不同,首次明确运营企业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才具有资费制定的资质,也是责任主体。 2005年“市话”上限管理为何没感觉? 如果记忆不错的话,尽管在2005年已经要求对:“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实际上一直没有被有效的执行,按照工信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消息来说,固定电话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前一直实行政府定价,参照文件就是2000年的由原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三部委发布的《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 其实并不是被忽略了,只是因为在本地固网资源上,由原网通和电信的强大垄断地位,使得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主动降价。所以,一般用户也就不知道国家原来在通常说的“市话”这一部分早就实行了上限管理。 一句话,都是垄断惹的祸。 资费上限改革,谁将受益? 当然,老百姓是最受益的,这个不用说。我想说的是从竞争的角度,谁将受益。 有人或许会说,是中移动受益。逻辑是中移动在固网上是新进入者,可以利用不受下限约束的价格战,获取市场份额。而且中移动资本雄厚,有充足的实力进行消耗战。 如果稍微对电信产业的技术特征有点了解的话,或许这个结论就是相反。这是因为在固定本地网络建设上,有着巨大的沉淀成本和一次性投入成本,这需要有足够的用户规模才能确保网络的运营和盈利。如果国家在本地接入管制政策上,不采取迫使主导运营商开放网络的政策,那么任何试图新建一个本地网络的运营商都将面临着主导运营商利用已有的网络覆盖优势和规模优势,采取价格倾销的方式被打垮的局面,且不说在互联互通上,一个新的建设的本地网络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挑战。 以此推论,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两部委的上限改革实际上是试图激活联通和电信的庞大的固网资源,加入到市场竞争的行列,尽快调整市场结构的选择。当然,目的也不全是这样。 能打价格战的,必须是有着足够的本钱的人,在固网业务上,恐怕也只有联通和电信有这个资本。 笼中虎已经放了出来,我们已经听到了虎啸的声音!固网资费上限改革,联通电信被松绑
固网资费上限改革,联通电信被松绑
评论
1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