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近日,央视播放了去年6月份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动用国家机器对合法居民进行强制拆迁的报道与访谈,十分罕见地做了一件好事。上海市政府部门这起公然侵犯人民利益、威胁民众生命的骇人听闻的事件,连同近来见诸于报端的其他省市发生的多起类似事件,再次说明了一句老话: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这类政府违法事件还在全国各地发生着。上海被强迁者如果不是已经入了新西兰籍的外国华人,不知道央视是否还要为草民报道不公、揭示真相?按照法律精神,凡是政府行政规定违背法律或宪法的,都是非法的,这些法规要么自动失效,要么进行合法修改。然而,政府部门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往往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公然违法,肆意践踏百姓利益和公民权力。在闵行区这起事件中,当当事人一方(业主)拿起《物权法》的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当他们由于野蛮拆迁的实施而面临生命财产危险的时候,不得不采取抛掷燃烧瓶这样的自卫行动,却被扣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罪名并给予关押治罪,这是什么王法?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这是一个正常国家应该发生的事情吗?哪部法律禁止公民在自己的生命财产遭遇危险的时候进行自卫还击?

  老百姓讲社会黑,不是指黑社会组织泛滥导致的社会黑,而是指政府和国家公务人员制造社会不公并以国家名义、动用国家机器与老百姓争夺利益、对人民进行迫害的种种行径,其中就包括发生在闵行区这样的强拆事件和前不久发生在上海和广州等地对所谓“黑车”进行钓鱼式执法的非法行为。在社会舆论的打压下,上海市委书记不得不做了个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表态,钓鱼执法在上海才被判定为错误。而在广州,同样的钓鱼执法行为却被法院判定为合法。一个国家,几个制度?法律和政策可以任由党政官员、公检法机关随意解释、选择操作吗?

  前一段时间重庆掀起打黑浪潮,固然是件好事,也博得了不少人的叫好声。然而,好的政府不是打黑政府,好的官员不是打黑官员,而应该是遵守法律,秉公执法,不让黑社会能够滋生并横行于世的政府、官员。国家机器打击黑社会组织,都是平常之事,容易之事。只要政府不黑,官员不贪,官员自己不成为、不参与、不庇护黑社会,哪里还有黑社会滋生、存在并横行霸道的条件呢?

后记

  看了录像,觉得央视这回伸出鸡巴,挺了一下(请允许我运用几个俗语),播放了去年6月发生在上海的这起事件私家录像。从录像上看,上海市闵行区那个政府暴力啊,比黑社会还厉害百倍!他们公务员、警察和拆迁公司开着推土机等物件,人还在屋子里呢,就用推土机开始铲推,一批流氓模样的人向站在楼顶喊话的柔软女房东发动砖块攻击。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威胁他人生命、摧毁他人财产吗?人家自卫反击扔几个汽油瓶子,就被以暴力抗法的名义抓起来治罪!这难道就是发生在我深情热爱着的祖国土地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