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贿赂


什么是商业贿赂 

            

 

我国还没有制定《反商业贿赂法》,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了商业贿赂的概念: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商业贿赂的规定则更广泛: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可见广义的商业贿赂不仅包括商业行贿还包括商业受贿。

 

 

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里仅指狭义的商业贿赂),和一般的行贿行为有什么区别?首先表现在行贿的目的,以排挤竞争对手,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其次,行贿主体不同于其他主体:商业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最后商业行贿的对象不同,对象一般是交易相对人或者是交易人之外对交易项目成效有决定性影响的对方当事人,如买卖合同的买房或卖方、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或承包方。

 

 

目前商业贿赂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多发于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购销、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今年1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上述6个重点领域和商业保险银行信贷9个重点方面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099件,占到立案总数的65.3%。其中城镇建设领域案件就占据了四成。二是大案要案居多, 50万元以上案件就有556件。查办处级以上的要案有797(内含厅级46),占立案人数的11.65%。三是涉嫌罪名以受贿罪居多。从上半年查办的案件看,涉嫌受贿犯罪4849件,占到立案总数的77.25%,行贿罪1197件,占19.07%

 

 

商业贿赂这种侵入经济肌体的潜规则为何屡禁不止,笔者看来除了趋利心态及不良风气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立法的缺失,处罚机制的不健全。有行贿才有受贿,打掉行贿源头不可忽视,但办案机关片面重视受贿人的犯罪程度,对行贿人的打击力度相对较弱。要进一步遏制商业贿赂就必须要标本兼治,加大对行贿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