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要求,已制定了“11·21”爆炸事故遇难矿工两套赔偿方案,遇难矿工家属可选择一次性和供养两种赔偿方案,并且已有18位遇难矿工家属与矿方签署了赔偿协议书。根据这样的协议,每位遇难矿工家属都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金共计10.26万元。此外,遇难矿工家属可选择一次性和供养两种赔偿方案,一次性赔偿金额20万元,如选择供养可每月领取531元、708元不等的抚恤金。
看到这样的补偿金,就明白中国的矿难为什么这么多。我们不妨算一笔账:把十万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金与二十万元的一次性赔偿金额相加,不过三十万出头。有的矿工,才二十岁上下。我到网上查找矿工招聘广告,上面许诺的月薪在3000-5000之间。也就是说,矿工一年大致收入在五万元左右。另外,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劳动力供应的减少,估计未来十年劳动力价格会有较大增长。三十万的补偿,按五万年收入算,不过是六年的劳动收入。如果把工资上涨的因素考虑进去,则恐怕还不到五年的收入。当一个矿主致使二十岁的矿工丧生时,仅赔人家五年的工钱,而人家的工作寿命至少还有三十年。就算生命本身一文不值。你如果毁坏了人家的机器,也必须赔足机器使用寿命所创造的全部价值呀!世间哪里有这等的公道?
补偿这么低,自然鼓励矿难的继续发生。道理很简单。当今世界采矿技术和安全防备的发展很快,已经大大减低了矿难的发生频率。在美国,大型矿难基本上是几年一遇,即使发生伤亡人数也比较少。比如1990年代平均每年矿难死亡93人,2006年为72人,其中煤矿矿难死亡为47人。而中国矿难的年死亡人数,一直在十万上下。中国的煤产量占世界的35%,煤矿矿难的死亡人数则占世界的80%。仅黑龙江这一次矿难,就一百多人丧生。为什么会如此?法律制度不健全、媒体监督不够、工会组织不发达、地方政府遮盖等等,都是原因。但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矿难死伤补偿太低。安全生产的技术设备非常昂贵。当矿工死亡补偿过低时,矿主就在经济规律的驱使下在安全上偷工减料。反正死几个人赔不了太多,买机器设备反而是太贵了。
矿难的问题,其实也暴露了中国经济总体上的最大的弱点。我最近出版的《怎样做大国》和《仇富》都强调,目前贫富分化的加剧,早晚会阻碍中国成为发达国家。而这种贫富分化,绝非市场经济的自然结果,而是老百姓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写照。权利的缺乏,导致人的贬值。人的贬值,则娇惯企业只依靠压低劳动力成本来竞争,能省技术就省技术。最后造就了低薪、低技术的经济。
怎么改变这一局面?矿难给我们提供了直观的启发。试想,死一个矿工如果不是赔三十万,而是三百万,这一百多个死亡的矿工就意味着数亿的补偿。哪个矿业公司能死得起这么多人?结果就会逼着各煤矿争先恐后加强安全生产、进口先进设备、迅速完成技术升级。中国的制造业同样如此。当人贵了以后,技术创新的动力就强了。西方现代化的一个基本动力,就是“人重物轻”:劳动力太昂贵,刺激了技术进步;资源太便宜,减少了机械化的成本。中国的矿难则体现了相反的现实:物重人轻,要用廉价的人命换相对昂贵的资源。结果,中国的矿工形同敢死队。
中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所形成的人口红利正在迅速消失。中国马上要面临人口老化、劳动力短缺的挑战。物重人轻的局面不改变,中国就不可能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