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暴利行业”,尤其在各种专家,学者从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深度剖析下,更让全国人民从思想高度上达成一致共识。于是房地产行业成为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我又忍不住想谈论一下我们的专家了,包括著名的经济学家易宪容教授,你的一句“房地产市场存在暴利这是天底下没有人不知道的”,我真就奇怪了,毛泽东老人家很早就说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想必您老人家也是那个时代过来的,应该比我更清楚这句话的含义吧,房地产暴利不暴利咱们姑且一放,你这“天底下没有人不知道”的海口夸的是不是有点大了,我们楼下收废品大爷,也是天底下的人吧,不知道您老是什么时间来调查过他的?还有远在大洋彼岸的奥巴马先生。还是他们在您老的眼中不算人?……我是不是又很不谦虚了,我为我的这种态度深表遗憾。
不可否认,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个别项目,因为种种的特殊原因,取得了高额的利润,但是,我们能仅仅以此,扩大到全行业,得出房地产是暴利行业的结论吗?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问题,我想还是拿点事实说话吧,万科应该是“天底下没有人不知道”的。那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个行业的龙头老大的财务状况,应该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以下为万科公司2004年至2008年的房地产业务的财务情况:
1)、直接成本(含地价)占销售收入约61.45%;
2)、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约9.48%;
3)、其它成本占销售收入约1.16%;
(上述三项共占销售收入72.09%)
4)、税金占销售收入约15.28%;
5)、净利润占销售收入约12.63%。
现在网络很发达,这些不是保密数据,所以获得很简单,如果大家不怕麻烦还可以继续获得诸如中海、保利、卓越等这种全国大型开发企业的财务数据。不是都在喊公布成本吗,为什么就不能静下心来做做功课自己学习一下,跟着瞎起哄呢?
当众多专家叫嚣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不公布开发成本的时候,其实,他们本身就很清楚这是可笑的,明知不可为而故意为之,居心何在?尤其是当真有个别地方政府还真公布所谓的开发成本的时候,我更觉得这个事情的可笑了,专家“蠢”就罢了,地方政府也跟着“蠢”?专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方政府呢?这不是明摆着当**还要立牌坊?
我不知道12.63%的净利润算不算暴利,如果算的话,那么诸如服装、餐饮、电信……等行业该怎么定义?
既然房地产利润率并不算暴利,但是为什么大家都说暴利,究竟问题在哪里,还是让我来简单的揭示一下吧……想必大家都关注过,内地福布斯富豪榜的富翁很多都是做房地产发财的,但也不能以此就证明这个行业是暴利,为什么房地产能让人快速致富呢,这其实是一个深层次的话题。是与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体系紧密结合的结果,房地产行业不同于任何一个传统行业,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说,你做任何一个商品,很少有没做好前就先向客户索取全部货款,大部分都是做好然后出售以此获得收入,但是这种事情却是我们房地产行业商品房市场的惯例,这意味着什么呢?由于住房的特殊性,使得其价值往往很高,所以你可以投入很少的代价就可以获得巨大的资金流,我们都知道,资金具有时间价值,所以虽然表面上的静态收益率显示出这个产品的收益是有限的,但是,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机会价值却都成为开发商的收益获得来源,而这些是不会表现在这个产品的财务报表上的,尤其是当这个企业实现上市融资以后,通过资金的运作,更是可以实现以小搏大,四两博千金的效果。现在的房地产市场虽然仍不够成熟,但是相比2000年前,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尤其是土地市场的招拍挂制度和一系列土地政策的实施,更是越来越规范,可以说在2000年前你可能有10万元就可以开发一个1000万的项目,而这种事情相信已经不会再发生在现在。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动辄上亿的资金运作,稍有差错,损失巨大。烂尾楼大家都见过了,巨大的资金沉淀,血本无归,当然你会说,沉淀的资金不是开发商自己的……拜托,我们在谈论的是行业的利润不是资金的来源和运作方式,这是体制的问题,不是开发商的问题。对于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保持一个较高收益是非常正常和符合经济规律的,况且,现在这个行业本身的利润率确实并不过分。至于房价的问题,打压开发商,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蠢办法,问题出在哪?我的文章其实已经揭示了一些,“存在即为合理”,应该怎么管理,怎么控制,管理层比我们更清楚。
以后谁如果还说房地产行业至少50%的净利润,我会像鄙视“专家”一样鄙视你的,你可以不懂,但是请别胡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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