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因“代言门”备受舆论批评的侯耀华昨天上午在博客中发表了“公开信”,此前一直声称冤枉的他终于承认过错,恳请公众原谅,也请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广告。
这个公开道歉信应该有理由让人们相信,侯耀华还算真诚,最起码比他前日的所谓“我不知道向谁道歉”要态度好得多了。
明星频频代言虚假、违法广告,明星必然脱不了干戈,那么广告管理部门、播发广告的电视台应负什么责任?我们到了该整治电视台为了金钱而不断播发虚假、违法广告的时候了。
和电视台相比,我们的明星还知道认错,而那些党的喉舌脸皮咋那么厚呢?连个认错的勇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