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烈士”何以前赴后继?


  原文引用:

  中新网12月16日电香港《大公报》16日刊文说,仅仅因为喝酒一命呜呼,便被申报为“烈士”,不可不谓充满“不拘一格降烈士”的“创意”。“酒烈士”“前赴后继”,必须从根本上打破和荡涤当前行政领域里的酒桌公务习气。

  一般常识告诉我们,刘胡兰、黄继光、董存瑞之辈尚可称之为“烈士”。而今,一个既不是保家卫国、杀敌灭寇,也不是勇斗歹徒、救灾救难的人,仅仅因为喝着几千块钱一瓶的轩尼诗、最终在酒桌上一命呜呼,便被申报为烈士,想出这点子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不可不谓充满了“不拘一格降烈士”的创意。

  笔者观点:

  这一次,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互联网的力量。缘何以身殉酒,为什么会前仆后继?难道真如文中所言“这也是国情所致”。我记的前段时间日本“中川因酒丢官事件”在国内曾引起一震风波,为何没有很好地为我所用、为官所鉴。看来要想解决一种业已成风的现象,光靠某个官员洁身自好、扬清抑浊是不可能的。

  这一次,“酒烈士”并非因工作原因而“殉死”,但那瓶几千块钱的轩尼诗是谁出的钱是值得考究的?大家都知道,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小酒怡情,酒是一种礼仪,一种气氛,一种情趣,一种心境。但酒一旦与公款消费、公务接待、权力欲望相挂钩,那么酒所带来的意境立马烟消云散,某些时候甚至会演变为一种悲剧。

  这一次,“酒烈士”的“殉死”希望给带给人们真正的思考,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的党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过程中,还应完善哪些制度?如何在平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禁公款吃喝,除在相关法纪上下功夫,更要确立规范、透明的议事法则和办事流程,减少私下沟通、运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