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塞车
明年4月1日起,酒后驾车将会被扣12分。这不是2010年愚人节的一个玩笑,而是公安部“动真格”的!
昨天(1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个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闻此,笔者不禁为这一新规定的出台表示双手赞成。
大家都知道,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的,害己害人。2009年发生的大型交通事故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有酒后驾车引发,造成了生命和财产的极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此,从严从重处罚这种行为,刻不容缓。
除了加重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外,此次修改中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比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就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也就是说,以上这些驾驶行为,只要出现一次,你本年度就不用开车了,老老实实在家呆着吧,或者雇个知法守法的司机吧!
而另一个消息是,近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发布的数据预示:本周末,北京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将突破400万辆。而北京机动车抵达“300万辆时代”,是在2007年5月底,仅仅过了两年零七个月,就迎来了今天的“400万辆时代”,比预计的时间大大提前。
汽车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更应当重视。但是,为什么酒后驾车年年提、天天打,却始终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呢?随着机动车辆的迅速增加,我国已经或正在进入汽车社会,而司机、行人的道德水平和交通行为意识都没有随之进入汽车社会。而新规定对酒后驾驶的加重处罚,也能从一定程度上杜绝驾驶员的不健康驾车方式。
之前由于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罚较轻,使得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过低,致使酒后驾驶甚或醉酒驾驶者肆无忌惮,满不在乎,才使得一些车辆驾驶者敢于藐视法规、我行我素,进而导致了酒后驾车行为的不断发生。而对于遵纪守法的行人或车辆来说,安全出行的成本相对加大了。
事实证明,今年8月15日公安部全国范围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数据显示,仅在广州,截至12月12日晚,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382宗,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192宗、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90宗。 可见,依然有人顶风作案。
在群众一片叫好声的同时,许多人建议对醉酒驾驶不妨借鉴国外论罪重典严刑。比如法国,即使只是属于微醉,司机的驾驶证也会被当场注销,如果醉酒司机导致其他人死亡就会直接被判入狱,如果导致受害者受伤,司机将支付巨额赔偿。而在美国,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时,无条件吊销其驾照,并将酒后开车的驾驶员送到医疗部门,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发现酒后驾车者将被吊销驾驶证,同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其就业、升迁;酒后驾车撞人事故则被定性为二级谋杀,并面临巨额赔。
不管怎样,这次公安部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将会促进驾驶员健康的驾驶习惯。不过,单靠执法部门严处酒驾行为难有突破,关键还要让全社会都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抵制酒后驾驶行动中来,让每一个机动车驾驶人都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和自觉的行动,这样道路交通安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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