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


     

参加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

 

2009年12月27日召开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两型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经济学院召开。

会议上午9点开始,在经过大会成立需要的法定程序后,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作了题为《湖北农村水资源保护的法律需求——以湖北农村水污染防治现状为例》的演讲。吕教授说:湖北是水资源大省,江河纵横,湖泊众多,水资源保护直接关乎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兴衰成败。2009年,湖北经济学院相关课题组承担了中共湖北省委重大调研基金课题《湖北省水资源保护研究》。为了从宏观上把握湖北水资源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富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2009年6月至9月,课题组成员分赴武汉、荆州、宜昌、襄樊、十堰、孝感等地,对湖北省的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各类水资源进行了综合调研。其中,农村水资源保护现状是一个重要的调研内容,课题组在走访省环保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以及各地方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基础上,还对全省农村地区(乡镇及其以下)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和访谈。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01份,其中有效问卷803份。此外,课题组还回收了62人反馈的68份访谈材料。本次问卷调查的调查地域广泛,除神龙架林区以外,湖北省的其他地区均回收了有效问卷。承担问卷调查任务的是湖北经济学院的100名湖北籍农村学生,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调查两种形式。由于他们熟悉本乡本土的水资源状况,以及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和话语体系,问卷和访谈也在很大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当前湖北农村地区的水污染防治现状。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湖北农村水污染的现状是局部有所改善,整体持续恶化,其污染源主要是农村面源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及城市污染的转嫁。目前,湖北乡镇企业污染及城市污染转嫁的防治措施相对成熟,效果明显;而农村面源污染尚无成熟防治措施,防治效果不佳,面源污染有持续、快速发展的趋势,已成为湖北当前及未来农村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湖北农村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着认识、技术、投入、管理、立法等多方面的不足,为控制正在急剧恶化的农村水污染趋势,建议湖北建立四湖流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区;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宣传,普及推广科学种田知识;建立全过程控制机制、投入机制及农村环保自治机制等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完善地方立法。

吕教授的演讲,针对的是湖北省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有事实、有分析、有结论,能够直接为社会发展贡献智慧,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由于我对环境资源法完全没有研究,所以是以一个学习者的身份去参加大会的,在听完吕忠梅教授的演讲后,感觉收获良多。

在会上,遇到北大英华王曙光先生,他来去匆匆,下午乘1点40的高铁去广州。中午就餐,稍微吃了一点,我就催他上路。因为席间问了多人,均表示没有去过武汉火车站。这也难怪,武汉火车站也才启用,就在头一天才开通武汉到广州的高铁。12点15分,我开车离开湖北经济学院,送王曙光先生先是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文治楼取火车票,再接着一路尽快速过东湖、梨园、徐东,直往青山。一路老天关照,居然是绿灯多。由于没有去过武汉火车站,依据太阳光线判断是在东边,一路往前,好在路上的标示倒是很清楚,但进入火车站后,却发现面对庞大的车站,居然有点手足无措,不知是具体哪个位置进站。由于时间已经是1点30了,就在火车站中,由于时间急迫,只好再打的士迅速进入入口处。1点50分,我致电问询,王先生说是开车前4分钟踏入列车。有惊无险,吉人自有天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