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撰文指出:《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印发后,中央组织部连续多日召开贯彻落实座谈会,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当前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要积极探索创新,又要稳妥有序推进。习近平副主席也要求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上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效。从中组部的行动、到胡总书记的指示、再到习副主席的要求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深化进行、加速推进、务求必胜的关键阶段,动作之大,速度之快,令人关注。
我国自2002年起开始试行聘用制,推行面不断扩大。据统计,全国实行聘用制度的单位占事业单位总数的比例从2004年的36%,2006年的51%,2008年的74%,逐步增加到2009年的80%。未来的目标直指“全员聘用”。据有关评论人士认为:现在各事业单位的“聘任制”正在被“聘用制”所取代,随后“单位人”的概念将不复存在,几千万人的“终身制”将被打破。各事业单位将通过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定岗定薪、竞争上岗等一系列具体而科学的措施来激发所有人员的生产和创造的活力,并且在适度稳健的状态下建立起淘汰机制,人事改革最大的瓶颈——“出口不畅”的问题终将会被解决。
据调查:现在事业单位中存在正式编制、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临时工等多种用人形式。一个事业存在多少种“身份”的员工,便会产生多少种形式的考核方式、薪资标准。现实中,合同工、临时工与编内员工在收入分配方面、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差异也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由于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相应猛增,事业单位“编外编”、编制混乱成了普遍现象。为此,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才是真正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
根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中央有关指示精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路线图逐步清晰和明确:
一是政事分开,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核心是实现政事分开,政事分开的核心则是划清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权力边界,分清决策权和执行权、生产权。下放权限,让事业单位享有充分的人事自主权。目前事业单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将单位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比如公立医院看病难看病贵、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二是事业单位行政化趋势严重,很多单位还有行政级别,领导选任、人员考核完全套用政府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与实际相脱节,并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这些都和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责权不清有关。为此,高层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定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16字原则,勾勒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轮廓和推进路线图。
二是放开编制,封存总量,实行“事”“费”挂钩,自行调节用人规模。编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编制内用人备受束缚,一用就“死”,用人自主权难以落实;事业单位的迅速发展,导致用人单位编制规模不断扩大,编制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事业单位的发展速度,现在很多单位即使有编制也不用,而喜欢用聘用合同制,这明显折射出事业单位的客观需求和编外用人的大势所趋。为实现编制用人向聘用制用人的平稳过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调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封住存量”,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就成了“编制”与“聘用”之间过渡的最好办法。总的大方向是逐步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具体办法;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放开编制,让单位根据‘事’与‘费’自主决定人员多少,从而解决事业发展和用人规模的市场调节,建立起事业单位科学的用人管理新机制。
三是打破一枝独秀的“委任制”,建立多种用人机制并存的选拔任用制度。目前在我国,行政机关有《公务员法》,企业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唯独事业单位没有一套整体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人事管理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因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也就成为了事业人事制度改革的焦点。据了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在制定之中。这一条例在人事部时期已经开始起草,制定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岗位管理的要求,条例将逐步制定和完善贯穿于人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福利、退休、人事争议等,我国所有的工作岗位,包括公务员,各级行政干部都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录用。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上,也将进一步完善委任、聘任、选任等方式,实现招聘岗位前人人平等,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最终将完全取代过去一枝独秀的“委任”制,从而避免政府官员考评体系僵硬套用于事业单位的弊端,目前,这一条例正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这表明,事业单位领导选拔方式在科学性、民主性方面将有新的进步。
四是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事业单位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有较强的公益性,并且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强制性,这就决定了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并不是一个单位就可以决定和解决的事情,而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下、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进行。落实事业单位聘任制,同时出配套措施,建立事业单位的一些人员档案公开化,责任和工作成绩公开化,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用人公平。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利于打破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区分割,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将事业单位过去十几年改革的成功经验固定化、法律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保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