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华网》上一条消息称,为进一步巩固深化2009年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成果,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1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据了解,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将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对举报大型假发票印制窝点或50万份以上的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不由拍手叫好!
假发票制出来是卖给谁的?要把这些对象分类列举出来,非得一大段文字。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可以用它来到财务室换钱的人。当然,有的人用它来偶尔换换钱,有的人则可以长期用它来换钱;有的人用它来换小钱,有的人用它来换大把大把的钱。这样来看,造假发票实在是罪不可赦。因为他们图这些并不菲的不义之财时,让国家损失了更多的钱财。一年损失惊人的钱,十年损失十分惊人的钱。
由此看来,打击假发票实有必要。但是,假发票屡禁不止的原因恐怕不在于假发票本身,而在于它的市场,在于有人依靠假发票浑水摸鱼,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因此,打击假发票,最重要的配合方案,还是靠从制度上加强管理。因为有人要损公肥私,也不是只靠这假发票,弄个真发票,对于那些人来说,又有何难哉?所以,我觉得在打击假发票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力度,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同时,治理假发票,还要加强对发票的识别和管理,从关键环节治理比单纯打击更为重要。多头治理,多管齐下,才能让假发票再无市场,让它变成废纸。
任何一些行动,都不能孤立地去做。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综合治理,特别是着眼源头治理,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办法。
打击假发票要着眼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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