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4个部分分14条就如何实施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要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切实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二是“要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四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
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二十年来,我们的干部队伍确实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干部队伍的纯洁、党的形象和各级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行: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部分党员、干部对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缺乏识别能力,有的甚至还随声附和;有的忽视理论学习,理论和实际脱节,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能力不强,更有甚者把学习理论当作装潢形象的工具,没有解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问题;有些领导干部“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言行不一、弄虚作假,个人主义严重,甚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有的 “贪图安逸,奢侈浪费,甚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生活腐化,享乐主义严重”;少数领导干部“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和亲友 谋取私利”;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管理失之于软,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不习惯、不善于用民主方法推进工作,少数领导干部家长制作风严重;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等;一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做群众工作本领不强,尤其是一遇到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就力不从心,往往错失处理问题的时机等等。
要改变这种状况,纯洁干部队伍,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执政能力,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一是要从严要求,严格教育,切实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特别要强化是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全体干部都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形成良好的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二是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对已有的干部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逐步完善,从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培养干部出发,建立健全预防、发现、纠正干部出错、违纪、犯罪的工作机制,及时从源头上、苗头上、势头上狠刹各种不正之风。三是要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改变过去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明哲保身思想,对工作不力、业绩不佳、得不到群众信任拥护的干部要坚决换下来,对工作出现失职、错漏、违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该增强管好干部、用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的责任感,把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摆在重要位置,使干部队伍的作风有根本的好转。
中央在改革发展、和谐创建进入关键时期印发《意见》,体现了中央对当今干部队伍现状的清醒认识,对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及早进行部署,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但是,严管干部只能治标,要彻底改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散漫、工作不实、欺下瞒上、贪污腐化等问题,还应当从干部的产生入手,把对干部的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还给人民群众,必然能够事半功倍,取得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