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推动气候谈判


  12月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哥本哈根开幕,各国共同商讨减排协议及改善环境的措施。

  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在11月26日就已经率先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实际上,在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原则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要求发达国家承担明确大幅减排义务,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但长期以来,不少发达国家拒绝履行减排义务,同时以各种借口拒绝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发展中国家没有任何强制和约束性要求,中国目前没有达到它们的发展水平,就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

  相比之下,美国和欧盟的减排目标差距就很大了,美国宣布的减排目标仅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一些发达国家的代表甚至要求发展中国家也大量减排,这有悖于《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