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主体价值观的一个核心、三个层次和七个组成部分
田忠国
构建主体价值观要明确一个核心、三个层次和七个组主要组成部分。所谓一个核心就是以立国思想为核心,而立国思想共有三个部分,一是人民民主,也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就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二是相对动态均衡和谐式经济发展模式。三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第二第三点是前者的基础,前者,也就是第一点是后二者的保障,三者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形成了完整的系统闭环体系。同样,立国思想也是主体价值观的生成基础。
但是,由于社会阶层的不同,其主体价值观也应有不同的层次,因为,由于社会阶层的不同,不同阶层间的生存需求、精神需求和利益需求也会不一样,因此,对一个高级干部的要求,就不能和一般平民百姓的要求一样。从这个角度说,不同的社会阶层应有不同的层次要求。比如,干部、公务员和高级知识分子,应该要求的层次最高,而一般的知识分子或白领阶层,对主体价值观的要求应在中等水平,而对下层民众的要求,应该最低。最低也是底线。每一个层次的要求,都是底线,突破了层次底线,应视为悖德行为。
而七个组成部分呢?我以为有:
1,公平正义观
2,爱国观
3,执政观
4,民主自由观
5,集体观
6、婚姻家庭观
7,利益观
我个人认为,这七种价值观念就构成了主体价值,也形成完整的社会道德体系。我之所以把正义观放在首位的原因,就在于,任何社会没有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这个社会就会滑向不德或悖德的泥淖,因为,公平正义是社会道德的基础,失去了这个基础社会道德就不存在或难以存在了。但提倡公平正义观,就需要分清什么是公平正义,并为人民群众构建寻求公平正义的渠道,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前者,或者说以自私为主体的公平正义观,不仅失去了社会真正的公平正义,而且是制造罪恶的根源,没有后者,就只有“造反有理、革命无罪”一条路好走,当然,我们也可以从法律上取消“造反有理、革命无罪”,但是,法律上的取消不等于取消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从这个角度说,公平正义的主体就只能是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和发展机会的平等和人民群众利益为主体的价值观念,而不是以剥削合理的价值观念作为衡量公平正义的标准。背离人民群众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和发展机会的平等和人民群众利益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原则,就应该鼓励民众“造反有理、革命无罪”,迫使各个地方政府尽快构建人民群众寻求公平正义的渠道,这是其一。
其二,现在,人们一提爱国观念,就说是民族主义。其实,这样说的人不是对国家概念的无知,就是明火执仗的卖国,因为,在国家客观存在的事实面前,不论以什么理由反对爱国,都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卖国言论。什么是国家概念呢?由地域空间形成的社会群体共同的家园和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叫国家概念。由此可知,爱国就是爱自己生活的家园,如果别国或国内某种势力破坏这个家园,全国人民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运用自己可以运用的方式,予以反击,包括暴力。再从事实上说,我国有没有民族主义倾向呢?我个人认为,我国根本不存在民族主义倾向。为什么这样说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搞清楚什么是民族主义。反对、否定或以行为的方式,不承认其它民族存在的合理性,并以图杀、灭绝的方式,不允许其它民族的存在,我称之为民族主义。而中国人民只是反对别国破坏中国人民共同的生存家园,反对别国对中国经济殖民化,争取在世界上的平等生存权,怎么能叫民族主义呢?由此可知,那种以反对民族主义否定人民群众爱国的言论,不过是精神卖国而已。由此可知,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群众的爱国精神、爱国热情,如果相反,这个政府就不是人民的政府了。
其三,执政观。潘维先生曾就这个问题,谈了毛泽东主席和胡锦涛总书记的执政观,认为他们的执政观很好,我对此十分赞同。但问题是,我们有那么好的执政观,却缺乏对执政观的管理能力。问题出在哪里?很显然,我们缺乏对执政观的价值逻辑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上,缺乏民众的监督、评审、问责机制上。假如我们把执政观的价值逻辑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了,明确了官员怎么做,人民群众又有监督、评审、问责权,并形成动态有序的民主机制,执政观自然就能落到实处。
其四,现代社会不能没有民主自由,但民主自由也不能削弱国家权力,而只能通过民主自由的方式,也即人民民主,强化国家权力,打造国家权力的纯洁与权威。打造国家权力的纯洁与权威,有两种不同的路径,一是西方式民主。解决的是多党轮替问题,但却不能解决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问题。二是中国模式,或者说文革模式,虽然解决了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问题,但却没有解决社会的动态稳定、和谐有序的机制问题。左翼认为,中国必须坚持立国思想,搞人民民主,既人民群众拥有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这才能创建和谐社会。右翼则以美国的民主自由价值观衡量中国的一切问题,所以,他们认为,人民民主,也即文革是错误的,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所以,中国必须走三权分立、多党轮替的美国式民主道路。但事实上却是,前者需要民主自由价值逻辑的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后者却学习了中国的文革,并使美国的价值逻辑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了。由此可知,自由民主观念,是一个国家立国思想的直接产物,立国思想不同,其民主自由的概念也不同。比如,中国的民主自由概念是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的问题,重点解决实质性民主问题,为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自由提供制度保障。而美国民主重点解决的是程序民主问题,避免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从而为维护资本制度提供民主制度保障。
有人可能说,我国并没有解决好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并为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自由提供制度保障。但是,没有解决好不等于立国思想有问题,只能证明我国尚且缺乏落实立国思想的程序机制。我之所以不说制度机制而说程序机制的原因,是我国许多制度,严重违背了创建制度的制度规律。因为,制度的灵魂在于价值观念和由价值观念形成的社会道德,也既社会价值秩序,其价值观念形成的逻辑,既为创建制度的程序,把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就形成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近日,读到高尚全先生的“伟大”言论,说“国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那么,高先生的言下之意,私有制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是,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说过,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么,按我的理解,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不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但高尚全先生说:“中央领导同志认为,我们过去折腾吃了很大的亏,损失很大,现在不能折腾了,将来也不能折腾,我们折腾不起,一会儿搞运动,一会儿又搞阶级斗争,有人甚至于还要搞“文化大革命”,我们折腾不起了,按照中央的改革开放路线不断深化就行了,不要折腾。”在高先生一再声明“不折腾”、“不搞阶级斗争”的话语中,我们分明感到是他在折腾、他在搞阶级斗争,因为,我国的立国国体是公有制,现在搞私有制,就是折腾国体。而阶级斗争呢?分明是少数官僚精英对人民群众的阶级斗争。由此可此,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即,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还根本没有得到落实。试想,如果人民群众对政治经济制度的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落实了,形成了机制,高先生可能早就被人民群众赶下台了,怎么可能一任高先生折腾私有制和对人民群众的阶级斗争呢?
也由此可知,分清什么是人民的自由民主价值观,什么是资本民主自由的价值观,什么是折腾和阶级斗争,还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建构人民群众的民主自由价值观,而不是资本民主自由的价值观。
其五,既然我们必须走人民民主的民主道路,我们就有必要构建新的集体观,因为,个体的自由权,和集体,也就是社会上的其他人,建立有规则的联系,才会有民主。如果光有自由,没有自由规则,也既自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对自由的规范,自由就是对民主的破坏。所以,建构平等尊重、友爱和谐、奉献互益、团结奋斗的集体观,我以为是十分重要的。
其六,家庭是国家的基石,也就是说,国家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由此可知,婚姻家庭观念,是一个国家主体价值观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是建立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观,还是建立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观,还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观,却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思考清楚,我们建构的婚姻家庭观不是社会主义的,而是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的,其结果只会解构我国的主体价值观。
其七,利益观。利益观是主体价值观的重要基础,因为,人们有什么样的利益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比如,一个以集体利益为重的人,在遇到个人利益有可能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时,就会按照自己的利益观,不损害他人或集体的利益,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但如果一个人以自私为最高追求目标,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使个人利益最大化是自己的自由,这样的利益观就会为祸国家和人民。
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且牵无知小右与剥皮“砖家”高尚全“共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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