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怎能如此不严谨?


  《中国青年报》怎能如此不严谨?

  周仕凭

  2009年2月19日,中国青年报要闻版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惠民工程”盖豪华办公楼 真是既腐败又大胆》,作者是叶祝颐。文章在开头这样写道:“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严控楼堂馆所建设。而在江苏省灌南县,投资上亿元的“惠民工程”——市民文化中心,建成后却“变脸”成为县政府的办公大楼。“惠民工程”沦为违规修建豪华办公楼的幌子。(2月18日《经济参考报》)。”这一看开头,读者就知道是当下最流行的时评。

   作者继续写道:“2007年4月,中央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不仅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标准,还明确了资金来源、管理方式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等。然而,作为经济薄弱县的灌南,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打着“惠民工程”的幌子,偷梁换柱,违规建设政府豪华办公楼,这不仅是一种严重的奢侈行为,更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

  对“惠民工程”进行“偷梁换柱”,不仅作者痛恨,读者也如此。但这位叶作者写着写着就笔下生花了,从评论灌南县一下转到了灌云县:“灌云县违规建设的豪华办公楼,不仅绕过相关程序顺利实施,而且在清理豪华楼堂馆所时毫发未损,更没人为此承担责任,显然与监督工作的缺位有关。上级监督的缺位,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

  灌云与灌南,一字之差,真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为灌南是一个县,灌云又是另一个一个县,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写道这里,这位叶作者又话锋一转,真的就转到灌云县的头上来了:“值得注意的是,灌云县前几年糜费巨资打造‘世界一流亮化工程’,县城耀眼到夜晚可以看清行人脸上的雀斑。媒体曝光后,舆论激愤,但有关责任人却照样当官,毫发无损。如此这般,他们的胆子能不大起来吗?”

  在这里我要唠叨几句,关于灌云的亮化问题,我去过灌云,原来县城连路灯都很少,一个字——穷!因为地处苏北,连来这里投资的人都没有,2004年,省侨办来了一个姓刘的副主任,调到该县当副书记,他亲口告诉我这样一个事实,为了发展灌云,他到台湾组织了三十多个想到大陆投资的企业家,到灌云考察,结果可想而之,根本就没有结果,台商来到这里,整个县城晚上黑乎乎的,就不要说娱乐的地方了。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灌云人“痛改前非”,县委书记带头扫大街,将街道收拾得干干净净,县城也亮了,投资人也来了,经济也发展了,这有什么不好?!我知道这样一来,就撞到了记者“节能”的“枪口上”,但凭良心说,真的给来这里的投资人和当地的老百姓带来了方便。

  还是回到《中国青年报》的这篇评论上来,评论的新闻事件发生在灌南县,可作者一不留神就如春晚上小沈阳穿的七分裤——“跑偏了”,一下就评到了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的灌云县,是作者的智商有问题?不是,写文章要讲究事实,特别是时评。可能作者觉得评论“盖豪华办公楼”还不过瘾,就在网上到处找该县的其它“罪证”。诶,一不小心,与灌南县一字之差的灌云县就倒霉了,谁叫你都是“灌”字开头呢,于是把“亮化”一事也就抖了出来,这样文章的分量就不同了,就可以“罪加一等”了。可惜的是评论文章“跑偏了”,便有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嫌。

  我不知道该文的作者是不是中国青年报的人,如果是,足可以证明该作者文风不严谨。如果作者是自由撰稿人,那么这个板子就要打到中国青年报编辑和校对的屁股上,一般媒体的要求都是“三校核红,准确无误”,难道中青报就可以例外?如果不是,又该作如何解释?中国青年报,作为共青团中央主管的机关报,怎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中国青年报的要闻版编辑和作者,难道不应该给灌云人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