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敬亭论坛看到一转帖《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可能将大幅降低 减轻财政负担》,帖中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最新数据显示,全国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只有1080元,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一旦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来发放,那么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肯定会下降。
看罢此帖,笔者的理解是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变,但养老金方式改变过去参照公务员领退休金的做法,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养老金基本一致。帖中事业单位是指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而这些领域基本是我国的人才集中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之前,这些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有一个共同的 身份“国家干部”。公务员改革后,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同酬,包括退休养老方式也是一样。我国这样的做法,体现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理念。然而,现在随着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的出台,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出于甩包袱的思想,将事业单位养老金降低标准,这样的改革会出现啥后果呢?笔者认为,会出现以下后果:
一、不安心本职工作。中国“官本位”意识很浓厚,是由来已久的。而步入仕途,一般都要求是公务员身份,其他身份步入仕途的机会很小。因此,事业单位由于身份的限制,走当官这条路很艰难。既然做官这条路不通,那么事业单位人员原本也就安心从事技术、科研工作,好歹待遇一样啊。可现在,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又打碎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梦,要降低他们的养老金。试问,这样的改革能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心本职工作吗?他们不安心工作的后果会否带来科学技术的不进步?会否危害下一代?比如教师的消极怠工,就会影响危害一代人。而且,事业单位的领域又是非常广。长此以往,难道不会导致国力的衰退吗?
二、会滋生腐败。事业单位由于从事技术推广,学术研究等工作,国家每年都会投入可观的推广和研究经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害怕老年生活的窘困,对未来没有保障的担心心理,会不会促使那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想方设法在这些经费的使用中滋生贪污腐败行为?如果因此而产生腐败,那么这样的改革是不是一种失败的改革?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作为我国人才的集中地,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强有力的生力军,如果不很好发挥这支生力军的积极性,那么,必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故此,笔者认为,降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做法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