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佣金让股民为券商打工


 

高佣金让股民为券商打工

——“快牛快熊”更让券商赢得暴利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2006——2007年大牛市、大泡沫,中国券商一夜暴富、大赚猛捞。2008年,中国熊市暴跌、狂跌,股民亏损累累,甚至血本无归。然而,2008年,中国券商依然赚得盆满钵满。据上海证券报数据中心统计和估算,44家国内券商去年大致发放了近209亿元的职工薪酬,少数券商人均年薪超过40万元。原因何在?道理何存?

  众所周知,中国券商收入无非来自以下几个渠道:(1)承销业务收入;(2)经纪业务收入;(3)自营业务收入;(4)创设权证收入;(5)其他合法收入。

  很显然,在2008年大熊市中,新股全面停止发行,权证完全停止创设,除此之外,券商却依然能够获取如此暴利,唯一合理解释只能是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存在巨大暴利!

  (一)从券商经纪业务来看,高佣金是券商暴利的主要源泉。

  自2002年5月1日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上限为3‰的浮动佣金制。尽管如此,券商给予普通股民和投资者的佣金标准一般都是按最高标准(3‰)来执行的,只有少数关系大户和机构能够从券商手中拿到较低的佣金标准。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我国券商收取的佣金标准不但严重偏高,而且对中小投资者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和不公平性。

  由于中国股市的投机性和赌性十足,无论是在牛市,抑或是在熊市,股票的换手率在全世界范围内差不多都是最高的,在股民及机构频繁换手,不停歇地买进卖出的前提下,即便在大熊市中,券商也能凭借高佣金收费标准而旱涝保收、稳赚不赔。相反,熊市中的股民不仅要赔大价钱,而且还要赔付沉重的交易手续费。

  (二)从券商自营业务来看,高佣金是券商暴利的秘密武器。

  券商作为股市的机构投资者,它拥有普通中小投资者所不具备的佣金垄断权力和绝对成本优势,从而这就使得券商拥有了得天独厚的炒股赚钱效应和操纵股价的资本。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算一个粗账:假设股票交易印花税为零(事实上目前已接近零税负),则一个中小投资者买卖股票(一进一出)的总成本是6‰,而商券自己买卖股票的总成本则是零。照此计算,假设二者均买入股价为10元的股票,则中小投资者必须多付出6分钱的成本,才能卖出不亏本;相反,券商则是零税负+零佣金,只要卖价高于买价,就会稳赚不赔。因此,当中小投资者与券商在同一价位买入同一只股票时,中小投资者无论买入或是卖出均要比券商多支付3‰的佣金成本。

  从这个粗浅的例子可以看出,由于券商拥有“零佣金”交易成本的垄断优势,当中小投资者还在等待股价上涨6分钱才能保本时,券商已经从股价上净赚了6分钱!因为“薄利多销”,券商更易快进快出赚大钱,而中小投资者永远也炒不赢券商,而且还要另外支付高昂的佣金给券商,尤其是在追涨杀跌、频繁振荡的股市中,券商更容易双重获利,反过来,它还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动荡。

  (三)股票交易印花税越降,券商暴利越是可怕!

  从政府的角度讲,降税的目的是让利于民;尤其是在熊市高呼“救市”的关键时刻,政府大幅降低股票交易印花税,主要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激活市场人气,扩大市场交易量。然而,这一降税政策却正中券商下怀,让券商暗自欢喜。这正是所谓牛熊相争,券商得暴利!

  印花税的下调,一方面大大刺激了中小投资者参与市场的交易量,这有利于券商从中获取更多的纪纪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它还进一步放大了中小投资者与券商竞争“炒股”的不公平性,让中小投资者在股票交易的竞价上更处于劣势。

  自中国股市开门以来,股票交易印花税从最高6‰(买卖双边)降至1‰(卖方单边),当印花税不断调低,并趋于零税负时,券商佣金却一直执行着2002年的标准,至今未作任何下调。这种税费下调的严重不对称,直接导致券商单方面受益的极大不公平。

  如果说在印花税没有下调之前,券商的自营业务还有一个税负成本的话,那么,当印花税趋近于零时,券商买卖股票的交易成本变为了零。简单一点讲,当股票交易的税负为零时,中小投资者还要承担超高佣金的手续费,而券商买卖股票时却是零税费。这就是投资者之间的巨大不公平!

  (四)只要“快牛快熊”的市场格局不变,则券商永远只赚不赔。

  大家应该不会忘记:中国股市创建18年来,唯有2005年出现过一批券商集中倒闭的现象,原因何在?因为当时中国股市经历了有史以来周期最长的一轮“慢熊”,上证综指从2001年6月14日的2245点历史巅峰一路下跌不止,直至2005年6月6日跌破千点,这一轮“慢熊”整整走了4个春夏秋冬,沪深A、B股日成交额仅有三五十亿元,这让以收取佣金度日的券商如坐针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早前的违规非法经营,最终导致20多家券商倒闭,其余券商也是及及可危的了。

  2001——20005年“慢熊”期间,上证综指从最高点(2245点)跌到最低点(1000点),四年累计跌幅也不过55%,然而,2007年10月——2008年10月“快熊”期间,上证综指从最高点(6124点)跌至最低点(1665点),12个月累计暴跌73%!大家想想,在短短12个月暴跌73%,如果没有庞大的成交量配合,杀跌深度是显然不够的。更何况如今的股市是从32万亿的总市值炒下来的,因此,即便是熊市,成交量也不会太小。因此,不仅2006——2007年的“快牛”、疯牛让券商猛赚狂捞,而且在2008年的“快熊”中券商照样赚得盆满钵满。(不小的成交量×不低的佣金=券商经纪收入)

  可以想象,如果2008年的大熊市不是“快熊”,而是像2001——2005年那样慢漫走过,那么,券商的日子恐怕就不是如此好过了。正是因为这一轮大成交量配合下的“快熊”,使得券商不仅不亏损,而且还能进一步做大券商2006/2007年转移过来的“未分配利润”。这就是2008年绝不亏损的中国券商!无论牛熊,旱涝保收!

  政策建议:当股票交易印花税从6‰(买卖双边)降至1‰(卖方单边)时,券商的佣金(手续费)收费标准是否也应该从3‰(买卖双边)降至1‰(卖方单边)?只有大幅降低佣金标准,才能真正缩小券商与中小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的巨大差距,同时,这也有利于构建证券业与银行业、保险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