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季明 张先国) “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权利。”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顾双燕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之间的对话,为人民民主作了生动注解。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温家宝总理明确表示人民代表有权利对他提出要求,这充分表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人民代表监督。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现实生活中,个别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来自人大和人民代表的监督持抵触态度,用个人好恶去感受和评价监督,认为监督就是不让他充分行使权力、与他过不去。总理对人民代表的态度,不仅是对这些工作人员的一个提醒,也是对他们的明确要求。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个原则问题上,政府工作人员没有例外。
今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任务繁重而又艰巨,政策措施出台密集,投资项目多,监管难度大,更需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这既是确保政府投资用在应对危机最关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需要,也是预防腐败、保持政府公正廉洁的需要。
最近,有两位高官因涉案被调查,引起了人们格外多地关注——
一位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另一位是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
两位本应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公安系统高官落马,让代表委员思索:如何才能对权力进行真正有效的监督?
“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政府工作报告中这句朴实的“白话”,表达了亲民情怀,也表达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
不久前,“古井集团窝案”被曝光,涉及了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绝大多数中层干部,原高管人员中有11人涉案。而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国企被挖出窝案似乎正显现多米诺骨牌的效应——
宁夏石化供销公司窝案、江西纸业集团窝案、轻骑集团窝案、苏州姜人杰窝案、郴州腐败窝案、重庆土地规划窝案……
有不少代表委员在两会会场上提出,要从源头上遏制官员腐败,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但我国至今还没有制订专门反腐败的法律规范,特别是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法律体系远远没有形成。“因此,建议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今天,抓紧建立、健全规范、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法律制度,真正做到反腐败斗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形成一个依法治腐的社会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刘永忠说。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重在作风转变和制度建设。
“人民政府没有自己的私利,有什么事情不能让百姓知道呢?”全国人大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忠梅说,“知情是参政的前提,满足群众知情权是民主的第一步,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应该是阳光的、透明的,不应该有什么保留。”
“让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既是维护稳定的需要,也是科学发展的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才能赢得公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使决策符合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