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日


  每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各家都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以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伴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质量得到稳步提高,市场逐渐趋于成熟理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得到加强。这些无疑得益于产品质量法规的建设,得益于各种形式的消费权益宣传教育。

  然而在3.15这一天,我们还能看到的另一番景象是:城市、农村、团场大街上,排满了以销售低廉商品的地摊,所售商品以服装、鞋帽、餐具、食品等生活用品为主。价格虽然是打了折扣,可质量也差强人意。常常是二三十元的鞋子穿了不到半月就开胶,几十元一条的裤子洗后不是掉色就是变形,食品通常临近过期。但由于价格便宜,还是吸引了不少顾客。所以每逢此时,街头集市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吆喝声此起彼伏,场面热闹非凡,商家们也都收获颇丰,于是把3月15日当成了倾销库存积压商品的最好时机。因此最近几年的消费日,年年上演着这样的场景。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还存在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由于消费水平偏低,于是“便宜”成为他们购买商品的首选,这就为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

       因此消协有必要以消费日为契机加强健康消费、安全消费的宣传和引导,改变低收入群体传统落后的消费观念,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的性价比,不要贪图便宜,冲动购买质次价低商品;加大基层执法部门监管力度,莫让消费日成了堂而皇之销售伪劣商品的“销废”日,让农村团场成了“销废”的集散地;精明的商家可以在消费日这天推出优惠打折,刺激消费,真正让利于民,使他们用上价廉物美、安全放心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