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陆:交通执法人员违规上路,违法罚款票据当场销毁


  近日不断接到运输司机举报说,在209国道山西平陆段有交通执法人员查车,不管运输车辆有无违法行为,到此都必须交罚款才能通行,且所交罚款的票据不能带走,必须当着这些执法人员的面把罚款票据撕碎扔掉。

  记者于2009年2月18日始连续三天在平陆进行了暗访,了解到在209国道平陆段查车的是平陆交通综合执法队,该执法队分三个中队,各由一名中队长带队,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在209国道平陆段设卡查车,专检查处罚外地车辆,不说罚款理由,只要是外地运输车辆通过就拦车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多少不等。由于所使用的票据不为国家财政罚没款正式收据,而是交通道路赔偿费收据,使用此收据上路查车罚款本身就属于违法的行为,然而在拦车罚款后,把票据不给当事人或者让当事人把票据当面撕碎扔掉,这样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是防止当事人把票据作为证据进行举报投诉吗?

  20日下午2时左右,平陆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在209国道平陆段黄河大桥500米处开始查车,记者对此连续观察了3个小时,发现执法人员对经过的外地运输车辆是空车也不放过,一辆豫AR***从河南到山西芮城去拉苹果,在经过此处时也被罚款200元,司机对其解释说是空车,罚款的话回去无法向老板说清情况,得有票据,就是这样执法人员才让司机留下了只有罚款额无罚款原因票据的三分之一。

  记者在连续三天的暗访中发现,这些交通执法人员在上路查车中,从未向当事人出示过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更未按照交通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更不用说“罚缴分离”制和所使用票据的不合法性了。要知道国家设立执法部门是为公众服务的,只有我们的政府部门能站好自己的岗位,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才能消除违法执法的现象,消除执法过程中的“合法”违法现象。记者不明白平陆综合执法队这样执法的“合法”性何在?更不知道当地政府是否知道在自己的区域内有着这样一支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