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官员带病异地提拔说明了什么?


问题官员带病异地提拔说明了什么?

编者按:朱继东先生的博文《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竟异地高升带给我们怎样的警醒》指出,“三鹿事件负有责任并受处分的食品安全主管官员——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竟然在全国人民愤怒讨伐、中央在严肃处理的时候,竟被悄悄调往异地任职,还加以提升,实在匪夷所思!”

    为何问题官员不断演绎着“带病复出”“带病提拔”的闹剧,值得深思!如果“带病复出”“带病提拔”不“问”不“责”,在中国大地层出不穷,到底是问责制不完善,还是问责不彻底呢?或是权力后台作保护伞呢?是谁敢冒天下之大不违,是谁敢顶着普天下舆论压力,明目张胆地让能激起民愤的带病官员复出高升呢?到底是干部机制有问题,还用人制度出问题?

    问题官员演绎着“带病复出”“带病提拔”闹剧,本身就是狗胆包天地挑战亿万民意,就是张牙舞爪地公然挑战党中央的权威呢?!

    如果问题官员复出或提升,没有取得“民意许可证”,就公然象三鹿事件被处分带病官员鲍俊凯异地高升,就公然象瓮安县委书记王勤被撤后带病调任州财政局副局长,那真得会丧失民心,让共产党的形象因此蒙羞,那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又何从体现,“三个代表”又何从代表?

  希望中国大地此系列带病复出或提升的异常举措,引起中央仍到胡温的重视,并切实从制度源头把关,绝不应该再出现类似三鹿事件处分官员鲍俊凯异地高升和瓮安县委书记王勤撤后调任州财政局副局长之类丧失民心混蛋事!

   这是我们党对人民负责的表现,也是我们国家进步所必须做到的事情!

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

   竟异地高升带给我们怎样的警醒

    一位博友日前专门给我留言说:“朱老师,喜欢看你的文章,写得很好。最近我看了个新闻,就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事件重要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在几个月前已调往安徽,任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都升为正厅了,看了后我心里挺郁闷,一个责任人员还能升迁……难道有潜规则,我希望朱老师关注一下。”我赶紧到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网站查看了一下,事实果然如此!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竟异地高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期待着有关方面明确回应。同时,我们更应该深思,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竟异地高升带给我们怎样的警醒?

问题官员带病异地提拔说明了什么? - ls1919@yeah - 林国奋博客—莆田游子的心园

    在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网站的网站“领导信息”栏目中,清楚地显示“局长、党组书记:鲍俊凯”。点击鲍俊凯的“个人简历”进去,上面清楚地写着“鲍俊凯,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江苏沭阳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担任国家商检局检验科技司副处长、处长,国家检验检疫局动物植物监管司处长、副司长,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并且,从网站上的有关新闻可以看出,鲍俊凯至少在2008你年12月已经升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而当时正是全国人民对三鹿事件十分关注的时候。更值得关注的是,从监察部网站发出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事件重要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的稿件中可以看出,是“给予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记过的行政处分。”要求“广大干部要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而就是这样一位负有重要责任的官员竟然异地“高升”了!实在令人不解甚至愤慨!

     正如我在《瓮安县委书记被撤后调任州财政局副局长不应是糊涂账》(http://xinhuashe2007.home.news.cn/blog/a/01010000294005FD7B68F597.html)一文中指出,像王勤这样的“带病复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因劣质奶粉引发的“大头娃娃事件”中被问责的安徽阜阳众官员到进京抓记者被撤职的西丰县委书记,这两年“带病复出”已经多次上演。每一次“带病复出”的出现,毫无例外都会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民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丝毫不逊色于“发病”之时的穷追猛打。但是,当我们一次次耐心执著地辨析“辞职”、“免职”、“撤职”区别的时候,却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事实,无论冠以什么样的名称,“问题官员”最终都只是暂时离开了自己的位置,还有什么比这更为荒诞的结果?无论是“辞职”、“免职”,还是“撤职”,无论“问题官员”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现任的职位,都表明这些官员已经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那么,这样的“问题官员”有资格也有能力复出吗?

    我们并不是将被问责官员一棍子打死,也不是说问题官员不能继续任用,惩戒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为官者的责任心、戒惧心,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如果经历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发现曾经的问题官员确实改过迁善,不再有问题,是可以继续任用的。然而,一个对三鹿事件这样一个在国内外都影响十分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并受了处分的食品安全主管官员——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竟然在全国人民愤怒讨伐、中央在严肃处理的时候,竟被悄悄调往异地认识,并且是升官了,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带病复出”的闹剧为何会一再上演,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如果“带病复出”不再是不“问”不“责”,这样的尴尬又怎么会发生?我们应该意识到,“带病复出”层出不穷,问责制不完善是表象,问责不彻底才是根本原因。如果问责非常彻底的话,权力后台也被一锅端出受到惩罚,谁会冒着巨大风险、顶着舆论压力让一个激起极大民愤的人带病复出甚至高升呢?只要后台不倒,带病官员就会以种种方式复出甚至高升。因此,我真切希望和呼吁,绝不应该让鲍俊凯这样的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异地高升和瓮安县委书记被撤后调任州财政局副局长成为一笔糊涂账,这也不应该是笔糊涂账,我们期待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这才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时代和社会进步所必须的!

来源:《朱继东在思考》

网址:http://xinhuashe2007.home.news.cn/blog/a/0101000000000602AA6FF593.html

 问题官员复出应有“民意许可证”

编者按:据中国广播网报道,震惊全国的“6·28瓮安事件”发生大半年后余波仍在,被撤销瓮安县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悄悄“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一职,这事被网民发现,网络论坛上一时议论纷纷。

    官员因责任事故丢乌纱,但在“风暴”过后又被委以重任的情况并不少见,联系近些年问题官员复出的案例来看,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调职行动内部完成,脱离民众视野。

    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刚受到处理的官员调任到另外的岗位,为什么选择悄无声息的方式进行,为什么对民众没有起码的交待与说明?这些都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王勤被撤销一切党政职务,理由是在瓮安事件中处置不当,工作存在失职行为。这个处分,追究的是工作责任,回应了民众要求,有助于端正权力形象。把这样一个干部调任其他职务,会引起很大的社会关注,因此,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任,以什么样的方式调任,需要遵循严格规范的程序,至少对外公示,经过必需的民主讨论和民意调查,是不能省略的过程。

    我国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必须进行公示。王勤调任他职,必定有一些人知晓,但这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公示。公示不是口头传达,不是小范围的信息传播,更不是内部人的情况掌握,公示是保障民众权利的重要程序,应当向社会大众发布信息,让民众方便获得信息并表达意见。“问题官员”复出不公示,又不说明复出的理由与原因,等于是任命者自己为任命行为赋予了合理性与合法性,人民作为权力授予的主体被排除在外。

    民意认可,并依循相关法律程序,这是任命官员无可回避的选择,有一点不符合,任命行为就应被终止。根据现有规定,“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这并不意味着两年之后,被撤职降职的问题官员就必须恢复职务和职级。问题官员是否获得重新任命,要置于群众监督的视野之内,民意在场始终是不应当省略的条件。官员复出不是国家重大机密,不是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理当公开透明。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对治理行为建立信任,才能放心地把权力托付出去。

    我们有必要作这样的区分与澄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问题官员永不任用,我们甚至承认,让有能力的受处理官员复出是政治理性的体现,但这必须置于一个前提之下,需要有一个过程,以证明公众是否再度接受了他,是否重新信任他,问题官员再次走上权力岗位,需要从民意那里取得一张“许可证”。

来源:《长江日报》《腾讯网》

网址:http://view.news.qq.com/a/20090326/0000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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