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数词 表示分数
——汉语数词表数功能研究之二
谭汝为
两数相连表示分数,在文言文中使用广泛,一般是“母数+子数”,母数必须是“十”“百”“千”“万”等整数。如:
(1)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
(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2)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岁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税。
(《汉书·贡禹传》)
(3)以今赋入之数十七为经费,而储其三以备水旱非常。
(宋·苏轼《范景仁墓志铭》)
(4)日日洋轮出入口,红头旧船十九废。
(《清·丘逢甲《汕头海关歌寄伯瑶》)
(5)下士边远,能诣阙者,万无数人;其得省治,不能百一。
(汉·王符《潜夫论·三式》)
(6)凡文集胜篇,不盈十一;篇章秀句,裁可百二。
(《文心雕龙·隐秀》)
(7)别离才几时,旧学废百十。
(宋·欧阳修《寄圣俞诗》)
(8)则何不千一述之,为流涕哀号,强聒不舍,以速其冲决网罗,留作券剂耶?
(清·谭嗣同《仁学·自叙》)
(9)总发从军,历二百余战,虽未能远入夷荒,洗荡巢穴,亦且快国仇之万一。
(宋·岳飞《五岳祠盟记》)
上文诸例“十一”“百一”“千一”“万一”分别指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余者类推,兹不赘述。
更为多见的是母数为十,子数为相邻的两个并列数字,形成三音节数词,如:
(10)第令勿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
(《史记·陈涉世家》,“十六七”是十分之六七)
(11)不如意事十八九,正用此时风雨来。
(宋·陆游《新津小宴之明日欲游修觉寺以雨不果呈范舍人》,“十八九”是十分之八九。)
这种格式的变体,就是当母数是“十”时,可将母数省略,直接用双音节的子数来表示分数,如:
(11)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
(宋·方岳《别子才司令》)
(12)夏田旱捐七八,盐法更变,课入不登。
(宋·苏轼《与范子丰》)
(13)由溪口而西陆行,可取者八九,莫若西山。
(唐·柳宗元《袁家渴记》)
以上3例的“八九”“二三”“七八”分别指十分之八九、十分之二三、十分之七八。
表示分数的双音节数词,有两个特点:
1.前数应为“ 十”“百”“千”“万”的整数作母数,后数是大于0小于10的整数作子数,前数必须大于后数。
2.省略母数,直接用子数来表示分数的双音节数词必须是大于0小于10的两个相邻的整数,如“二三”“五六”“七八”“八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