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成此观点"缩短工作时间于经济有害无益" ,很简单一个道理“不干活,吃什?" 只有增加产品的总量才能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人不上班哪有钱买?其实企业节约工人小时工资不是企业节约成本的主要方式,而是节约原材料成本才是根本,如果生产原材料的厂家缩短工时,产量少价格高的话,怎么能够满足其他需要原材料的厂家用量呢?这是个连锁反应机制,只有提高产品总量,粮食生产也一样,如此百姓的生活就改善啦,哈哈。建议五天工作制照样执行,星期六必要加班才加班,星期天强制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如果需要长时间加班的话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才可以的。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博客里挂出拟于今日提交的提案—采取四天半工作制,同时征求网友的意见。(3月3日《新京报》)
目前生产效率的提高及和国际接轨,是张晓梅委员提议实行四天半工作制的理由,她认为缩短工作时间能提高劳动效率、促进消费,于经济有利。然而,笔者的看法和张晓梅委员是完全相反的,一旦缩短工作时间于经济有害无益。
缩短工作时间,要么会增加个人的劳动强度,要么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要么会降低平均收入。换言之,这么做会降低人们的幸福感、或造成企业生存困难或增加失业人数、或是减少消费。就这样,怎么还可能对经济、对社会有益呢。在笔者看来,是有害无益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