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希燕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一共提交15个议案,其中之一便是关于限制国有企业主管高薪酬的.他认为,往往一个企业高管的薪水是总经理、董事长自己决定。这种现状要改了,像这些人的薪酬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报国资委审查批准。第二,要建立一种公开制度,公开薪水。第三,国有企业负责人并不是说不能高薪,但是他们的高薪要合理、科学、公平。他们要带来真正的效益,要有付出,这种效益要体现在企业有竞争力,
如果没有竞争力也不行。企业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结省开支,限薪是对的,但希望是借薪更好,不能因为企业经济危机,就让员工收入缩水,高管也是打工仔嘛!借薪,也就是以后企业效益好了,还是要还的。
“我不知道我们公司的高管挣多少钱,我只希望自己有活干,希望我们工人有钱挣。”高管拿多少那是他们的事,只要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员工应得的收入,我们没有必要介入别人的收入问题。
高薪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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