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纠纷]业主收房发现房屋层高缩水10厘米 开发商被判赔


曹岩律师点评:

这样的案例实在鼓舞人心。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个细节没有,是开发商自己承认层高不是2.8米,切不说其误写的辩解成不成立,单就这一事实,就为原告(业主)方胜诉扫平了许多障碍,至少双方不用再为实际层高而纠缠不清了。很希望看到判决的原始材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案例使我们看到了司法审判的亮点和进步!

案例回顾:

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层高2.8米,业主收房时却发现缩水了10厘米,石景山重聚园小区的73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近日,石景山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73户业主损失1万余元至3万余元不等。

73位业主认为,层高缩水10厘米导致房屋贬值,且不利于装修,直接影响了生活品质。

开发商辩称,合同中的确标明层高为2.8米,但这是由于开发商工作失误所致,将层高2.7米错填写成了2.8米。2007年7月,开发商已向业主发出公开信,通知将合同中的层高约定改为2.7米,并称这个高度的规划设计符合国家规范和审批标准。被告还认为,购房合同也未约定如层高不符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主审法官表示,被告交付房屋的层高差距明显超出了建筑业规范中的误差范围,故说明开发商存在违约,且层高减少确会让房屋交换价值降低。同时,层高缩水必然降低工程成本支出,开发商应把节省下的工程造价等利润返还业主。据此,法院判决开发商根据业主具体情况,分别赔偿。
(转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