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为啥存在?


 

“卖淫嫖娼”为啥存在?
浙江缙云安监局一名副局长在杭州被警方以嫖娼行政处罚后,将公安局告上法院。这一消息传到网上后,网络上立即掀起狂风巨浪,网友们从不同的角度认真细致地剖析了这位副局长“卖淫嫖娼”的行为。比如人民网的《副局长:没安全套算嫖娼?》、敬亭论坛的《副局长为何状告公安局?》等两文章,都是猛烈抨击这位副局长的。
可是,当笔者看过这些网友写的文章后,不禁想起人们常说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一话语来。如果把这句话移用到这位副局长身上来,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一、如果没有卖淫嫖娼的场所,这位副局长还会不会去嫖娼呢?
二、当今社会能让卖淫嫖娼场所公开存在,这不就说明其有合理性的一面吗?否则,国家岂不要去禁止?不然,又有谁能在大街上见到“洗头房”、“桑拿浴”等“性服务场所”?
三、现在国家知道卖淫嫖娼的场所存在而不去禁止、不去杜绝,还要将其设为“红灯区”,这不也说明国家是默认它的存在吗?也就是说,卖淫嫖娼场所存在就是合理的。所以,有专家提出让“性工作者合法化”、“卖淫嫖娼”也交税等等,来刺激经济发展。
四、卖淫嫖娼的场所既然存在,这些营业场所要不要注册的呢?要不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同意的呢?从现在的事实来看,回答是肯定的。既然相关部门同意这些行业存在并营业,那么,国家可有规定谁可以进去消费?谁不能进去消费?
实际上,当今中国,如果按人的类别来分,当前人群应当分为两类:一类是官员,另一类就是人民群众。在这两类人中,大家现已知道官员是不能去卖淫嫖娼,因为,缙云安监局一名副局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以,只有另一类人即人民群众是可以卖淫嫖娼的。而人民群众如果再细分一下,又可分为工人、农民、商人等等。试想,如果说人民群众也不能卖淫嫖娼,那么,这些卖淫嫖娼场所也能在存,而且生意还很红火的是说不通的,因为,中国人都不能去卖淫嫖娼,那么这个行业如何生存呢?这个行业的生存就是靠中国的男男女女,而不是光靠几个外国人所能生存得了的!所以,从这一事实上看,这个行业之所以能生存,而且还是个火曝行业,就是因为人民群众能卖淫嫖娼。既然人民群众能卖淫嫖娼,所以卖淫嫖娼场所的存在就是合理的,需求量还很大。这恐怕就是国家为啥允许“卖淫嫖娼”场所存在的理由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