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真诚:经适房定价本不该随行就市


陈真诚:经适房定价本不该随行就市

/ 陈真诚

(本文原发于2009年4月3日《云南信息报》,原文地址 http://www.ynxxb.com/content/2009-4/3/N88315573693.aspx

 

作为住房保障制度下的一种产品,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属于非商品房范畴。

作为民生工程,昆明有史以来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92万平方米的昆明子君村已全部开工建设,一期工程的21幢房屋已封顶。只是,由于价格过高,并不很受消费者欢迎。据新华社报道,子君村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开始报出的价格是2600元/平方米,后经发改委审批确定的价格是2556元/平方米。尽管申购者从2月27日开始陆续拿到了购房凭证,但并不太受欢迎,有市民表示在购房凭证失效前,还将观望一段时间。后来有消息称,发改委最终定价2100元/平方米,并发文给开发商……而在去年9月初,昆明市长张祖林曾指出,经济适用房建设事关民生,一定要控制好建设成本,一定要把房价压至最低,让经济适用房名副其实。如果压不住,价格高了,对那些收入不高的老百姓就失去了意义。可为什么子君村经济适用房依然会出现定价过高、见市场不好才下调价格而下调价格并不一次到位的情况?这与政府设立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不符,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不符,也与张祖林市长当时的“指出”不符。

其实,有关经济适用房定价过高、就市提价以放大谋利的情况,并非昆明一地存在。如去年4月1日福州市房管部门通过媒体公布2007年度第二批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与几个月前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比,短短数月上涨了近50%。远远超出消费者的预期价格,立即引来了经济适用房中签户们的强烈质疑。针对经济适用房销售并不火爆的现象,广州房管部门在去年底也承认经济适用房价格偏高,令“夹心层”却步。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也认为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仍然偏高。

客观而言,经济适用房最吸引人之处是价格,可目前也面临难销的问题。不少符合条件的人却不愿意购买经济适用房,大多数的理由是认为:位置往往太偏,交通不方便,使用成本高,质量差,环境不好,手续太麻烦等,而其价格其实也是高高在上,并不便宜,并不经济!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表示,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定价高低与价格走势,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政策与意志取向。

应该说,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当受政府政策和民生保障责任意识的影响比较大,不像商品房那么自由,不是开发商想定多少就能定多少的。

简言之,经济适用房不是商品房,定价本就不应该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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