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明文规定”一年须抽公务烟2.3万条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不争的结论。而且,尽管有些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味道,但是许多烟草制造商还是在烟盒上如此友情提示。所以,少抽甚至不抽香烟为好。于是,公民应当好之为之。当然,实在不听忠告而要抽,这似乎也是一种自由而谁也管不着,只要不影响他人健康,不影响公共卫生,不影响公共安全,而且烟钱应是自己的合法收入等。否则,就是缺德,甚至是因引发安全事故或者因贪污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尽管无法以如禁毒一样强制性地对公民实行禁烟。然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却应在戒烟禁烟上作出表率。因为,一来这是个形象问题,二来其可推动戒烟禁烟的活动开展。当然,对此许多地方做得还是相当不错的。他们明令禁止在机关单位吸烟,甚至不准执法单位人员着制服于公众之中吸烟等等。而公安县政府,不但不严以律己,不但不做出表率,反而强制性地以任务方式来领导全县上下各级党政机关人员大抽特抽,甚至连学校也不过。这就很荒唐,很令人吃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