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举报者和联合调查组缘何都“剑走偏锋”
网络江湖再起风云。35名民警实名举报县委书记,真名实姓并附带手机号,这样的帖子不火都不行。记者调查核实发现,多数“署名”的民警是被冒名的,但部分举报内容确实是当地积压多年的问题。(5日法制日报)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2733/9239972.html
举报县委书记,不通过常规渠道,在当前的法治环境下倒也不难理解,但采取冒名的形式,甚至一下子冒用35名民警的名义“实名”举报,即便如群众所反映的那样,是因为过去类似举报帖反响不大,没能促成“积压问题”的解决,如此“剑走偏锋”,已然侵犯了他人权利甚至涉嫌违法了,纵然再无奈,实属不可取。
而菏泽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针对这一“网事”在“第一时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所进行的调查似乎同样“剑走偏锋”了。按理说,或者照人们想象和期待的应该是,首当其冲地对举报的情形是否属实展开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遗憾的是,他们首先关心和调查的却是举报人!
举报者与调查组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剑走偏锋”,让人不免产生一种沉重感。举报地方“长官”都会很快牵动方方面面的神经,无论是现实还是网络里的举报行为都会承担不小的风险,往往举报的事实还未查清,对举报者的报复就已降临,或者干脆扣上“诽谤”、“诬陷”的帽子“息事宁人”的现象时有所闻。尽管郓城方面尚未见对举报人采取行动,但调查组似乎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先查举报人的做法不免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同时也对举报者“深藏不露”更多了一份同情和理解。
匿名举报、冒名举报、穿着“马甲”潜伏在网络里举报,根源在于当下常规举报渠道依旧不畅,对举报人缺乏有效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增加了网络、传真等举报渠道,无疑是深入推进反腐败的有力举措,值得期待。但郓城“网事”提示我们,如何让网络渠道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无论是网民还是相关部门需要做的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