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的恩师“弘法利生”析案如神


记我的恩师“弘法利生”析案如神

作者:礼泽洲  来源:礼泽洲文集


    弘法利生,是社会对李学东老师的高度评价。

    1999年,北京丰台某杀人案,律师向李老师请教。李老师说“他属于正当防卫,你按我说的去辩护没问题”,结果法院按正当防卫判。

    2006年,北京城管员被杀案,李老师说:“小贩他死不了”,结果法院判过失杀人。

    辽宁保安杀人案,李老师说:“保安故意杀人”,结果法院按故意杀人判。

    陕西邱兴华杀人案,李老师说“死刑立即执行”,结果就是死刑立即执行。

    杨佳案,李老师说“死刑”,结果就是死刑。

    假老虎案,李老师说景深不够是假照片,结果就是假的。

    三鹿董事长死刑案,李老师说他罪不该死,结果法院判有期徒刑。

    有人向李老师请教“假冒海基会诈骗案”,李老师说不构成诈骗,属于虚假宣传罪。几天后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就是按虚假宣传罪逮捕的。

    邓玉娇案,李老师说属于正当防卫。

    总之,我非常佩服李老师的案情分析。这些都说明,案情分析是不能忽悠委托人的,靠博取委托人一时愉悦本身就是罪过。

   李老师说,任何犯罪嫌疑人都离不开犯罪动机和犯罪现场,都离不开主客观几个要素。只要你站在公正的立场,就能得出八九不离十的结论。这个公正不是对弱者的公正,而是对案件本身全体涉案人员的公正!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绝对不能随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