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理!“买房加分”


  据报道,今年5月26日,《永安市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并公布。根据该意见,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1日在永安城区购置商品房,购房总金额达到25万元,购房户户主子女享受10分照顾,免收学费、择校费减半。

  这是什么政策?公共政策怎么可以突破公平的底线?政府怎么能成为商品房开发商的“保镖”?是不是有关官员拿了商品房开发商的“好处费”?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