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江西省南康市发生一起因当地政府出台对家具市场税收加价政策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上百人到市政府集体上访,上万人聚集参与,堵塞街道、国道、高速公路。9辆警车被砸、掀翻在地。
事发后,江西省委书记、省长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南康市公开废止不合理政策。由于江西省领导批示中的立场鲜明,至6月15日晚上,大广高速公路南康段和105国道恢复通车,上访人员基本散去。
与各地处理频发的群体事件所不同的是,江西省对南康事件的处理决定中没有“少数不法分子”,没有“不明真相群众”,导致事发的祸根就是当地政府出台的“不合理政策”,事故责任人南康市政府才是违法行政、危乱社会秩序的“少数不法分子”。
江西省对南康事件的处理态度是近年来多起群体事件中极为少见的个案,可谓万绿丛中一点红。不清楚是其他群体事件中是真有“不明真相群众”和“少数不法分子”,还是这一次南康事件中就没有“不明真相群众”和“少数不法分子”?在处理群体事件中,政府不应该把精力集中去寻找“少数不法分子”,也不要去怀疑群众辨别事件真伪的智商,需要政府思考的是,在南康100多人的上访中,在其他的群体事件中,为什么总有如此庞大的和事发过程中越来越庞大的“围观者”?而这些围观者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不仅不会成为政府平息事件的群众力量,反而已经成为事态发展的支持者与参与者。当政府把“围观者”定性为“少数不法分子”和“不明真相群众”的时候,却也把群众再一次推向政府的对立面,为此不但进一步加剧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人为加大了事件处理的难度,也进一步加深了官民矛盾。
上访是处于弱势地位中的群众维护自身利益而残存的几乎是唯一的一条路,当群众上访得到的却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或者是遭到警力“维护秩序”的时候,这种对待上访、对待民众的粗暴行为不仅是对难以稳定的情绪和僵硬的官民关系的火上浇油,也是对“人民当家作主”说法的践踏、嘲笑和否定。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全盘否定南康市政府的批示使南康事件中的群众没有人成为“少数不法分子”而受到追捕,不合理的税收加价政策也因一句批示而废止,这是南康民众之幸。但是,明镜高悬似的批示依然是千年以来的人治,不是现代社会的法治——群体上访直至堵路不但不能博得自己被抢夺的利益,却成为警力治理的对象,而领导几十个字的一纸批示却胜过万千群众的群体力量,这只能证明官大于民,权大于法。虽然江西省领导的一纸批示是解救上访群众的救星,但是,从本质上看,这个批示与南康市出台的不合理政策一样,是人治的产物,区别只在于一个是“明君”,一个是“昏君”罢了。在法治社会,老百姓的利益诉求只能依靠百姓自己手上掌握的公民权力来维护,是在公众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中维护自己的权力,而不能只指望望天收似的明君、明鉴。
对于南康市领导来说,把捏他们仕途命运的上级就是他们的“天”,只有“天”的训示才能令其低头弯腰,而当老百姓成为他们的“天”的时候,他们才不敢滥用权力以致到老百姓的身上打盘剥百姓利益的歪主意,更不敢动用警力来推动歪主意的实行。当官民顺序的上下关系颠倒过来了,权力受到制约了,引发群体事件的恶老虎被关起来了,社会秩序也就顺利通畅了。(文/严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