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奥巴马提名拉美裔(波多黎各出身)的女法官Sonia Sotomayor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本周参议院将举行听证会,以通过这一提名。虽然Sonia Sotomayor几乎肯定顺利过关、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拉美裔的大法官,但不少保守派对这一提名大为震怒,发誓要殊死一战。
1976年于普林斯顿毕业时。
如果说他们一定要殊死一战的话,那可真叫找死。如今共和党几乎跌入了战后最低谷,全方位地失去民心,只能死守南部一隅。如果再为了阻止一位拉美的女性进入最高法院而死拼,那么共和党则将把这个在美国增长速度最快的族裔的选票丢得一干二净。更不用说Sonia Sotomayor出身于贫困家庭,小时候在廉租房中长大,自己一路奋斗,到普林斯顿读了本科,又到耶鲁读了法学院。反对她会唤起美国人对弱者的同情,政治代价非常之大。这也怪不得许多共和党战略家大声疾呼:放Sonia Sotomayor一马,这里不是我们的战场!
喜获提名
但是,Sonia Sotomayor的提名确实有可以置疑之处。那就是所谓“认同政治”的回归。所谓“认同政治”,简单地说就是不以人的政治主张,而以其种族、性别等因素竞选或投票。众所周知,奥巴马的当选和“认同政治”有非常大的关系。许多黑人投他的票是因为他是黑人。许多白人投他的票也因为他是黑人,觉得一位黑人总统会大大缓和美国的种族对立。
不过,奥巴马的当选,对许多人来说就是证明美国走出了种族歧视,黑人能够在这块土地上获得最大的成功。奥巴马本人,除非万不得已也尽可能避免谈论种族问题,坚持他是所有美国人的总统,种族也不是他进行决策的一部分。所以,媒体一度称美国进入了“后种族时代”。
但是,如同《纽约时报》最近的报道所指出,淡化种族的奥巴马在挑选大法官的过程,似乎刻意要回归“认同政治”。从一开始,他就以肤色、性别作为遴选的重要标准。比如,第一轮的九位候选人,只有一位是白人男性。最后一轮的四名候选人,全是女性。女性、有色人种似乎是这次当大法官必备的条件。难道法律也要认性别和肤色吗?
判断这一问题中的是非,需要有些历史的视野。美国建国以来共有110位大法官,其中只有四位不是白人男性。而如今美国越来越种族多元,妇女在社会上几乎也与男人分庭抗礼。最高法院如果不能反映这样的现实,就很难让社会信服。给里根和克林顿都服务过的著名政治评论家David Gergen就指出:在当今的美国,任何组织,无论是政党还是公司,多元化以后都会表现更好。这是个事实。最高法院也不例外。所以,所谓“后种族时代”还是离不开种族。最高法院日后势将更加色彩斑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