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自然要收钱。但收钱意味着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一旦东窗事发,就什么也没有了。因此,贪官对法律也是感到害怕 的。既想贪,又不想被发现,那是贪官的正常想法。可贪官如何能够做到不被发现?从周案中不难发现,“风声”竟然成了他受贿的“风向标”。
何谓“风声”?当然不是风的声音,而是反腐的声音。本来,反腐应该是长期不懈的,应该是时时刻刻的,而且在制度上是无遗漏之处的,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不难发现,我们现在的反腐有极大的随意性。许许多多的贪官多是被偶然发现的:有的被大火“烧”出来;有的被小偷“偷”出来;有的被二奶告发出;有的是卫生间漏水“纠”出……只要偶然被发现的贪官越多,就越说明我们的反腐制度存在着漏洞。只要有漏洞,定然会吹出“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