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再来说一说一些其他的秩序。
这是与我们的文化相关的。由于内容太多,这里只是简略的提一提,具体见于本人的书《中国文化反思》。
我在《中国文化基因》一文里提到一条,就是中国的文化中很少能见到真、善、美,书上写的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个包含的内容有很多。从行为习惯与观念来讲就是普遍缺乏诚信、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缺乏对规则起码的尊重、 以钻空子为荣、没有公益心、 势利,缺乏对弱者起码的尊重、 还有全世界都知道的“忍”、没有原则、以成败论英雄,成王败寇、缺乏宽容等等,从人这个角度来看,就是绝少有君子、绅士,随处可见小人、流氓、无赖。许多文章提到中国人的不雅行为,像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其实这是很次要的、很浅层的东西。中国人的“坏”远不止如此。核心就是不择手段。所以我最欣赏李宗吾的《厚黑学》。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文化,或者叫秩序呢?这只能从我们的历史中去寻找秩序运行与演变的痕迹。
第一、中国的谋略文化。
谋略文化实际本身就是一种结果,探讨因果已毫无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谋略文化对我们观念、行为影响非常大。现在到书店逛一逛,以谋略为卖点的书随处可见,由此可见一斑。
有两部有关谋略的书非常著名,《孙子兵法》,《三十六计》。
《孙子兵法》成书于春秋末期,作者为春秋末年的齐国人孙武。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军事思想对中国历代军事家、政治家、思想家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享有“兵学圣典”的美誉。
《孙子兵法》中,有些内容只能用于行军作战,像《作战篇》、《谋攻篇》《军形篇》《兵势篇》《地形篇》等,然而有些就可以在我们的生活中灵活运用。像《计篇》、《用间篇》。我们来看看内容。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 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
故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因形而错胜于众,众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
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故用间有五:有(因)〔乡〕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因)〔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
其内容、手段某种程度上已经违背了真、善、美,一切手段选择的唯一标准就是最终取胜。
再看看《三十六计》。这种特征更加明显。一部书足可以了解我们的文化,概括我们的历史。
借刀杀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瞒天过海、笑里藏刀、顺手牵羊、指桑骂槐、隔岸观火、暗渡陈仓、假痴不癫、上屋抽梯、偷梁换柱、无中生有、借尸还魂、声东击西、假道伐虢。
有诚实、善良吗?连我们老是放在嘴上的仁义都没有。
讨论战争要不要讲规则,可不可以不择手段毫无意义。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讲仁义的宋襄公得了一个“蠢猪”的称号。
我们来讲一讲逻辑与必然性。
首先,战争胜负关系重大。输了,可能要丢掉性命,甚至连累家族人员性命,更有可能使许多黎民百姓妻离子散,遭屠戮、压迫、欺凌。正因为如此,怎么可能不为了胜利而不择手段呢?
从博弈来看,战争是一种零和游戏,有输有赢,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博弈论在这里没有用。双赢不可能。均衡根本就不存在。最大自己利益的唯一方法就是击败对方。因此,有什么理由不不择手段呢?
从秩序来看,战争都是有始有终的。不管你的行为会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坏秩序,只要胜利了,这种秩序损不到你。
从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来看,由于对方不在你考虑的集体之内,所以不存在所谓的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因此从策略上来讲完全可以无所不用。你只要增加自己的利益,保证自己个人理性就行了。
因此,战争中的不择手段有其必然的逻辑。我们也可以这么做。
实际上面说的只是部分的道理。在战争中有时会出现例外的情况。
一方面可能达到某种均衡。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在《凤凰周刊》看到一篇文章,写的是发生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的故事。交战的双方自发的遵守一条规则——在某个时刻不开枪,让对方补充食物、水、弹药。这就是一种均衡。
另一方面,有些手段谁也不会用。二战时,大规模杀伤性生化武器,谁也不敢用,一方面技术是个原因,另一方面也怕报复。就是谢林称为的“聚焦点”。现在,相信谁也不敢率先用核武器。
然而,随着科技、社会的发展,就战争来说,上面的特征已经慢慢地不存在了。我们思考策略时需要有更多的顾忌与考虑。
战争是战争。社会生活就是另一回事。至少上面的特征都不存在。因此,战争的谋略不应该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因为她会建立坏秩序、他会使博弈没有均衡,形成恶性竞争,最终一个结果——集体无理性。可惜,我们正是这么做的。把社会生活当战场。
你看看我们耳熟能详的话:商场就是战场,人生就是一场战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等。
孙膑,孙武的后人,深得《孙子兵法》精髓,他的的赛马策略实际就是欺骗、不守规则。
《三国演义》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其实就是一部尔虞我诈、没有规则、不择手段的、厚黑学大行其道的书。说得严重点,生存条件比大自然还要严苛。
看看我们历史上的伟人、英雄、豪杰,有多少使用非常“聪明”、不那么光彩的手段获得利益的。
历史上的事情我就不说了。比比皆是。
看看我们现实中的生活吧。
领导在会上大力谈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迫切性,过不了几天,可能就被双规了。这叫瞒天过海。
院士、教授、博导,都有剽窃的吧。而且许多却可以退的干干净净,谋略呀。浑水摸鱼。
“每天一瓶奶,强壮中国人”,广告打得震天响,煽情十足,最终发现加了三聚氰胺。偷梁换柱。
做假证的生意火爆,催生了一个行业,许多人发家致了富。
看看我们许多被人津津乐道的策划、营销方案吧。
谋略,让我们一个个变得聪明、复杂异常,高深莫测,一切制度、规则都化于无形。于是博弈变得异乎寻常的复杂,没有聚焦点,均衡只是个梦想。
个人的不择手段,秩序也变得非常复杂。维持好的秩序更是比登天还难。秩序变得很不稳定,下行是必然。
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会变得异常的激烈。最终结果只有一个——集体无理性。
第二、强者过于自利与肆无忌惮,对弱者的过度忽视。
正是这一点,把我们的社会生活变成了一场几乎关乎生死的战斗。随处都是战场。这正是我们的谋略文化盛行的根本原因之一。
这里的强者与弱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事件中去分析会各有所指。在一种情况下、某一个特定时间是强者,但在另外的情况下、另一个时间点他就是弱者。
我们来看看历史、现实中的例子。
冒犯了“龙颜”,可能被贬黜、被流放、被斩首、被凌迟处死、被五马分尸、被剥皮、被株连九族。
得罪了官府,可能吃官司、被打入大牢、被充军、被抄家、搞得妻离子散、甚至生命都有可能丢掉。
得罪了同僚,很有可能被诬陷、被栽赃、被穿小鞋、被落井下石。
甚至连一些小人物也不能得罪。就像皇帝的妃子、身边的太监、官员的小姨子、岳父、兄弟等等。否则哪一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住的那块地要被政府、或者地产商征用,用来修公路、建房子,你不同意,很可能被警察抓到派出所,晚上房子可能无缘无故的起火,出门就被流氓无赖痛打,电话里总是被恐吓。
警察打死人不是第一次了吧。
动不动我们的警察、法官就出来到老百姓家里来维持治安了吧。街上小偷倒是没减少。
强者可以在股市里呼风唤雨,坑蒙拐骗,这叫改革。
强者可以把不是自己的财产,通过非常巧妙的方法变为自己的,这家改制,与国际接轨。
上访人员被说成“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牛奶里加了三聚氰胺。食品的问题让人担忧吧。
到了医院,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弱,只有掏钱的自由。
出了医疗事故,你告告医院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权益受到了侵害,对方是大公司、官府、官员,你想要维护一下自己的利益,讨个说法看看你能得到什么?
连看个完整电影的自由都没有,有些人为了我们好,怕我们学坏,总是要先审查审查,不堪入目的就剪掉。
学校里作弊是要开除的。
霸王条款随处可见。在电影院看到一条霸王条款:谢绝外带食品。很可爱,还说了两条理由。大意是1.我们的食品经过挑选,不会影响观影;2.绝对安全。真的有意思。不如说自己要赚钱来的坦诚。
几十年以前,曾经的弱者变成了强者,于是把曾经的强者抓起来,狠狠地斗,抄了他的家、占了他的房子,分了他的财产。
几十年以前,强者跳上讲台殴打弱者,跑到弱者的家里抄家,把弱者关进牛棚,把弱者捆起来,挂上牌子、戴上帽子,游街、批斗。让弱者跪在台子上,用皮带抽、用鞋底打。
你说了不该说的话,可能会丢掉工作、被关进监狱,割掉舌头、割断喉管,死了之后,器官可能被拿走。
官员可能有几十个情妇,孩子多个,家有千万财产。
现实告诉我们有钱似乎什么都搞的定,因此没有什么可怕的,可以肆无忌惮,只要不去侵犯更有钱的、有权的人。
袁崇焕死的时候,是看着别人在吃自己的肉。
等等。太多了。随便看看,想想,你就会发现这种以强欺弱的事情比比皆是,而且程度让你瞠目结舌。真、善、美在哪里?
如此环境,我怎么不选择不择手段,怎么还会坚持有所不为。唯一的理性策略就是成为强者。谋略是我们的生存必备技能。
过度竞争这种很坏的秩序也就这样建立了。
势利也就疯狂的生长。
第三、道德上、文化上,我们提出了过高的、不切实际、违背常理的要求。
看看孔子怎么说。
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
见利思义,见危授命。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谓之学矣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有杀身以成仁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孟子怎么说呢?
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仁者无敌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
朱熹就更有意思了。
臣闻人主所以制天下之事者本乎一心,而心之所主,又有天理人欲之异,二者一分,而公私邪正之涂判矣。盖天理者,此心之本然,循之则其心公而且正;人欲者,此心之疾疢,循之则其心私且邪。”
“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
“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学者须要于此体认省察之。”“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
我们很多人都是普通人,注定成不了君子。我们要为每天三餐辛苦操劳,想让自己的孩子、老婆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想让自己感到安全、舒适、轻松。高尚、圣贤、大丈夫也许要次要的多。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就能很好的说明。
可是,我们从古至今天天被教育,被灌输,于是让古人、今人都陷入一种困境。
那就是,既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
“婊子”被广泛用在俗语里,用来骂勾引男人的女人。女人勾引男人有什么不对?需求而已。有什么坏影响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的好一点利人利己,再坏也不至于损人利己。就像我们要赚钱过日子、让家人免于饥寒、享受人生。如此而已。
我们都是婊子。
然而,这显然不容易。怎么办?
去偷人、做暗娼。
于是,中国人绝少有君子,伪君子不少。
绝少有大师,大师作派的不少,大师帽子满天飞。
胡适说得对,“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社会,我们偏要歌功颂德;”。
当然也有些人照着做,尽管不多。鲁迅《男人的进化》中有段话,“不管你爱不爱,在周公孔圣人的名义下,你得从一而终,你得守贞操。男人可以随时使用她,而她却要遵守圣贤的礼教,即使“只在心里动了恶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对雌狗用起这样巧妙而严厉的手段来,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墙”。然而人却只会跳井,当节妇,贞女,烈女去。”
殉前朝的,忠君的、愚孝的、厌恶富裕的、为了“事业”抛家弃子的等等,跟做节妇、贞女、烈女一样。
过高的标准,只会有一种结果。欺骗成风。
把文凭看得太重,做假证的成风。官员都跑到学校里来了。
要求官员一心为公,舍私为公,作秀的多了。
要求官员与群众打成一片,于是经常能看到官员握着村民的手一幅关切的样子,抱着小孩做亲热状。
学者、专家、企业家,开口就是社会责任,爱国、爱民。
出事官员情人总是少不了,这本身没什么,可是为什么出事前我们不知道呢?
总是看到模范英雄事迹报告团,一看到我就想哭,为什么我们不能让英雄、模范少出现一些。同时又想大吼一句,你要我们做什么,叫我们去寻死吗?叫我们去做不称职的儿子、父亲、丈夫吗?
我朋友的小孩的行为也许对大家有所启发。
我办公室有糖,给了几个给他吃,她很喜欢。很想要,但我给他他不敢要,我知道他是怕他爸爸打。我说没事的,袋子里面看不到,他马上就说,看得到的。最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叫我岳母给她兜着。知道这小孩多大吗?三岁。
很多人都有改“成绩”的事迹吧。
这种高标准还会导致一种坏秩序,不够宽容。圣人告诉我们,责己则严,责人则宽。我们恰恰相反。
学者出来赚点钱,养活家小,我们受不了。
官员有人撑一下伞,我们受不了。
教授嫖了一下娼,我们受不了。
商人赚了钱,买一辆好车,我们受不了。
名人娶个年轻的老婆,我们受不了。
明星多谈几次恋爱、多结几次婚,我们受不了。
明星床地的事我们受不了。
明星申请加入其他国家国籍我们受不了。
名人嫁个外国人,我们受不了。
不觉得我们气量太少了吗?何况你阻止得了吗?
第四、法律的缺位。
整体来讲,法律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是严重缺位的。
我们问问自己,是否从心底里觉得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对他充满敬畏,在生活中总是自觉的遵守?是否对法律充满信心,自己被侵害的时候,他会保护自己?答案我想十有八九是否定的。
也许,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犯了法没关系,只要有钱、有关系就行了;千万别打官司;被抓了,就自认倒霉;千万别跟有权有势的人斗,最后肯定你吃亏。等等,这些观念在你的脑海中印象更深刻,从而左右着你的行为。
这种观念的形成本身就是社会生活的反应,过去的、现在的。现实告诉我们,什么是真实的世界。长者告诉我们什么叫做生活的智慧。
然而,法律我们是不缺的。很早就有了。几千年以前甚至有一个学派叫做“法家”。看看我们今天的法律,虽然还不完善,可是现有的法律已经够多的了。而且不断的补充。可是,我们就是没有给法律足够的尊重。
记得有一次,在内地的一个城市,打公用电话时,我惊讶的发现,透明的遮雨盖、壁上满是电话号码与小广告,作证的、通下水道的、高薪聘请的,等等。而且是一层又一层,估计不下几百个。
到北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贴在地上的小广告。
我的家乡很普通,许多人名称都不知道。然而,最近几年名气见长,为什么?做假证之乡。确实是名副其实。身边有好友、同学、邻居就是从事这个行业,许多还发财了,也有一些被抓的。上次更是连新闻联播都上了。最让我震惊的是,村民的观念。我有时候在聊天中说,你们知不知道,做假证犯法。他们却说,如今这个社会,搞到钱就行了,管他那么多干嘛。
看看我们多少人愿意打官司?
于是中国有一群特殊的人——上访者。
这些小例子很能说明问题。这就是我们民众的观念。观念就会左右我们的行为,就会形成秩序。
至于,社会中的强者无视法律、践踏法律、利用法律等等的例子我就不举了。历史上,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
为什么这样呢?这个就比较复杂了。很显然,因为社会事实告诉我们,法律不能保护我们。犯法可以获利,尽管有一定的风险。法律总是被一些人操纵着。决定我们命运的不是法律,而是“法官”等等。
古装电视剧近些年拍了不少,总是有审案的场景。清一色是这样的,官员端坐在台上,被告原告跪在下面,两边差役拿着棍子分列两边。台词就是,大人,你要给小人做主;大人,你救救我们一家人;从实招来,还敢狡辩,大刑伺候。
这样的法庭,我想除了害怕之外,对法律的神圣感如何建立?
再看看判案的方法。
《三国演义》里,庞统审案的情节大家应该不陌生吧。我们说他聪明过人。
清青城子《志异续编》记有这么一件袁枚审案的事。
江苏如皋县有个富翁,很积下些财产,在其临死之际,把两个儿子叫到跟前,交待后事,更主要的,是作遗产分割。他把几万两银子交给大儿子,吩咐说:“等你弟弟长大之后,成家立业,到时,你要把这一半的银两分给他。”但到弟弟娶妻成家后,哥哥却只是把田地和房屋二人平分,至于银两,却根本不提,就好像没这回事一样。弟弟多次为此找他,就是置之不理。他想的是,这是暗财,死无对证,自个儿独吞,该多滋润,无奈,弟弟告到了官府。可口说无凭呀,如皋历任县令都觉得无法审理,于是也就把它搁到了一旁。不知从什么渠道,弟弟听说上元县令袁枚善于断案,于是他想到了异地打这场官司。他来到上元县向袁枚告状,可是,听其诉说之后,袁枚却把他赶出了衙门,这让他不禁大失所望。可过了一阵后,袁枚又暗地里把他叫了回来,并把他藏到了衙门里,这让他一时很感莫名其妙。恰在这时,袁枚破了一桩积压的盗窃案,袁枚秘密地吩咐盗贼,要他把那个哥哥牵扯到该案中。然后,袁枚发下传票,拘捕了这个哥哥,同时在其家中挖出了所藏的银子。讯问他银子从何而来,这个时候的哥哥,当然不愿意落个贼名,只有老老实实地说,银子是父亲留下的,不是他一个人的,还有他弟弟的,只是还没有分给弟弟而已。袁枚听其辩说之后道:“若是这样,那你是与盗窃案无关了,不过,这事还得有你弟弟的证言。”说罢,叫传证人。弟弟到庭,袁枚故作询问一番,之后宣判说:“既然做哥哥的承认过去没分银子给弟弟,那现在本县就把它们一分两份,依你们父亲的遗言,当庭一人一半。”哥哥虽心有不甘,但也无话可说,一桩积案,即时了结。
我们想一想,这些怎么会有助于我们对法律建立起神圣感呢?
于是,我们在电视里总是可以看到拦轿伸冤,总是盼望出现一个青天大老爷。这是有原因的。
记得看过一部叫做《杀死这只知更鸟》的电影。很早以前的片子了,还是黑白的。但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是情节,不是格利高里·派克的演技、也不是要表达的的思想吸引我,而是里面法庭的场景与氛围、审判的过程吸引了我。
旁听席坐满了人,陪审团坐在旁边,法官端坐在前方,律师轮流辩护,被告可以理直气壮的辩护,不会被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你看到这里,会跟看到中国的衙门审案感觉截然不同。
法律的神圣就是这样建立的。尽管最终正义并没有得到声张,但是原因涉及到法律本身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人类只是有限的理性,法律出错总是难免,关键是次数的多少及我们如何改正。
看看我们今天的社会现实吧。多的我就不说了。如果你有心,仔细从社会中去观察三点。
第一点、 法官的知识背景、经历。
第二点、 看看我们的律师的行为。
第三点、 审判被干扰、被左右的原因。
诺斯说,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实施的形式与有效性三者一起决定了一项竞赛的整体特征。法律只是正式规则。
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审判本身比法律条文更重要。我们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法律是什么?规则。规则是什么?秩序。法律没有起到作用,规则就不会建立,秩序就会很复杂、不稳定。
于是,我们从古至今都没有规则的概念。不择手段。
而这个正是阻碍我们社会进步的最大力量。可以看看诺斯的文章,我就不说了。
社会秩序的运行——我们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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