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大对革命老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国家在投资和政策等方面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以为,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
革命老区是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立的革命根据地所在的地区。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241个老区县(市),分布在17个省区市,其中78%集中在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陕西6省。这些老区县(市)数量多,分布广,其发展条件和经济社会特点各不相同,所面临的问题也具有较大差异。它们既有一些共性的问题,也有一些个性问题。
因此,要加大对革命老区发展的扶持力度,首先必须全面摸清全国革命老区的发展情况,尤其是革命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贫困人口、地方财政收入和乡镇财政亏损状况等。如果不全面深入地摸清全国革命老区的发展情况,了解各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症结所在,就很难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革命老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走科学发展道路的战略目标和基本思路,也难以系统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可以说,摸清家底,对全国革命老区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调查,这是国家扶持革命老区发展,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提高国家扶持政策有效性和科学性的关键所在。如果家底不明,问题和症结不清,也就难以保证国家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建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全国革命老区发展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
二、制定实施统一的国家老区政策
长期以来,中央、国务院都高度重视扶持革命老区的发展。我国历次党代会报告和国家五年规划,也都明确提出要扶持革命老区的发展,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扶贫等方面也制定了诸多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革命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然而,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独立系统的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国家老区政策,各项扶持措施均分散在其他相关政策之中,具有零散、不稳定、非制度化的特征,缺乏一个国家政策保障的长效机制。革命老区作为一种特殊的类型区,大多地处山区、边缘区和黄土高原,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水平低,生活条件艰苦,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持。
因此,要真正体现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切实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就必须把加快老区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着力解决扶持老区发展的制度化问题。要在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战略规划,明确新时期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重大意义、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提出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建议尽快组织有关力量编制《全国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并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下发《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扶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发展。
三、实行差别化的国家扶持政策
从政策实施效果看,要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就必须明确标准、突出重点,针对不同革命老区的实际情况和所面临的问题,实行差别化的国家扶持政策。
首先,要明确国家重点扶持的革命老区标准。国家扶持革命老区发展,应该有一套科学的标准,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这里,必须区分革命老区和国家重点扶持的革命老区两个不同概念,二者应该有不同的标准。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革命老区的标准,据此划定那些地区属于革命老区,明确全国革命老区的数量和分布。另一方面,要确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革命老区的标准。当前,国家应该集中力量,对那些问题比较严重,面临诸多困难,确实需要国家支持的革命老区,实行重点扶持。这样就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标准体系,明确划定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家重点扶持的革命老区的范围。
其次,对不同类型革命老区实行差别化扶持。为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国家对革命老区的扶持政策,不能采取“普惠制”的办法,而应该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革命老区的特点和所面临的问题,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当前,国家应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支持那些地处山区和边缘区、集中连片、发展落后的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上面,要支持这些地区尽快改变落后面貌。
四、建立国家政策保障的长效机制
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不能只停留在各级政府文件上,必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国家政策保障的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应该是制度化、法制化的,能够长期管用的。目前看来,建立这种长效机制可以考虑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制定特殊的国家老区政策。由于革命老区在战争年代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因而由国家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偿是十分必要的。同时,由于革命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些特殊的需要,如较高的优抚支出、革命遗址的保护和维护等,因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应该考虑到革命老区因素,国家在确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时也应考虑到革命老区的这种特殊需要。因此,考虑到补偿和特殊需要,国家有必要对革命老区实行一种单独的特殊政策。
二是对革命老区实行同等优先。虽然革命老区并非是一类独立的问题区域,但有许多革命老区同时也是典型的问题区域,如贫困地区、灾害多发区等。因此,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扶贫开发以及其他政策支持等方面,应该对革命老区予以“同等优先”的照顾。
三是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目前,革命老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基本上还处在“跑部钱进”的状态,主要通过老同志的感情来获得一些资金,这是非制度化、不稳定的。目前,我国的国家财力已经大大增强,国家完全有能力拿出更多的资金来帮助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步伐。为此,建议由中央财政设立国家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同时成立中国老区建设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和民间支持老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