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看到的进步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意味着,实施了近22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有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其中有关流动摊贩可以申请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成为热门话题。

        首先,普通的劳动者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通过自己的劳动致富,是无可厚非的。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其次,虽然现在的商业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中国快速的城市化的过程中,流动摊贩对城市发展是有重要作用的。简单来说,现在城市新的小区不断建设,但相应的配套设施没有跟上,生活着这些地方的居民会有很多不便。流动摊贩及时的进驻,会给居民带来很大方便。直到各种配套商家入驻后,流动摊贩就会转移到其他新建成的小区。所以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摊贩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再次,流动摊贩是各城市很头疼的事情。以前屡屡发生的流动摊贩和城管的冲突就是因为没有把流动摊贩纳入工商管理体系。现在如果他们登记成个体工商户,只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营业是合法的。他们是工商系统的管理范围。这是城市管理职责的明确。

       当然,这样做也会遇到一些问题的。比如说,卖水果的流动摊贩,一般都是季节性的,所以可能不大愿意去登记成个体户。另外,流动摊贩一般利润很低,登记成个体户后,营业是需要缴税的。还有,对流动摊贩的工商管理和城管部门的管理协调等问题。但我们应该看到这个条例是个不小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