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集团凭什么拒绝治理污染


  治理环境污染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每个污染企业的责任,任何一家企业没有理由将追求效益建立在污染之上。然而,张氏集团大通仔猪繁育基地长达9年的废水排放依然源源不断,在大通县政府与市环保局拟定的《西宁张氏集团大通仔猪繁育基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上,张氏集团以种种理由拒绝签字,拒绝了企业治理污染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我省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污染也日趋严峻。自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打造“大美青海”、“蓝天碧水”的目标,以整治大气和水污染为重点,持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湟水河是青海人的母亲河,环保工作的意义就是要给自己留一杯干净的水,留一片蓝色的天,给后人留一片希望的田野。治理湟水河的污染,就是要从北川河、南川河等各条直流和湟水河两岸抓起,从源头抓起。从相关统计数据看出,湟水河污染治理形势非常严峻。据了解,从2月20日到4月10日,市环保局通过排查,基本摸清湟水河干流、支流污水排放口的数量、种类、排污情况。我市(含三县)辖区内湟水河干流、支流污水排放口共有614个,其中有组织排放口382个,无组织排放口232个。

  6月25日至26日,副省长马顺清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湟水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他在调研中指出,从总体来看,湟水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有进展,但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治理工作任务艰巨,下一步需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马顺清同时强调,各类污染企业也要主动承担起污染减排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齐心协力下,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污染减排任务,切实缓解湟水流域污染排放的现状,还青海人一条洁净的生命、生存之河。

  达标排放是排污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要承担污染减排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环境意识是企业形象的标杆,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一家企业只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污染,破坏环境和影响到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这样的企业我们不要也罢。也有人曾说过:“污染的GDP是耻辱的!”但现实中,个别企业将污染置之不理、视而不见,甚至以外资企业、重点企业的“头衔”作为保护伞,以资金紧缺等为借口,拒绝治理污染、拒绝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而给政府带来治理污染的负担,给群众留下健康隐患,剥夺了后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这样的企业,与中央提出“又好又快” 的发展要求格格不入,也成了打造“大美青海”、“蓝天碧水”的目标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