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还是治病救人不应成为医生的艰难抉择


  新密农民工张海超得了尘肺,并且先后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诊断为尘肺,但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被诊断为肺结核,由于没有准确的诊断,就得不到正确的治疗方法。张海超说,“如果当时郑大一附院不接收我,如果医生不给我诊断,那么我只有死路一条”。作为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院来说,遇到这样一个病人是“遵纪守法”还是治病救人却成了一个不应成为难题的难题。在张海超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最终确诊为:尘肺合并感染。
  为张海超进行“开胸验肺”的郑大一附院也受到了省卫生厅的通报批评,理由是:郑大一附院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其作出“尘肺病”诊断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他不认为医院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的做法有错。因为,作为医生,对于病人的病情,医生是有义务告知的。如果一个病人去医院看病,医院在做了一些检查后却不告诉病人患的是什么病,那么这个医院也是不合格的,是违背基本的医疗道德的。
  记者随后问这位医生,假如他再碰到类似张海超这样的患者时,会不会给他进行诊断,并告诉患者到底得了什么病?
  这位医生斩钉截铁地说,只要病人不是来专门要求职业病诊断而是来看病的,那么作为医生我肯定会对他进行疾病诊断,“不管是‘李海超’、‘刘海超’,我都会为他诊断,并告诉他得了什么病,因为我觉得那是一个医生的职责和义务”。

    既然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被诊断为肺结核而不是职业病,医院收治了该病人又何错之有呢?本来“遵纪守法”还是治病救人不应成为医生(或医院)的艰难抉择

    通报批评一出,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在大河网上针对相关新闻的数百条网友评论中,大多数网友都对郑大一附院受到通报批评表示不理解。
  一位网友说:“不作为的机构受处罚可以理解,但尽到自己职责的医院为什么却要受批评,医院给病人看病难道也有错?”
  另一位网友则表示:“如果不是郑大一附院在患者要求下‘开胸验肺’,估计真相至今还是不能浮出水面!”
  甚至还有网友认为,郑大一附院为张海超“开胸验肺”是“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