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超主权储备货币体系的探讨


本文摘自《复合信用货币机制与世界统一货币理论的构建》(已由经济日报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关于建立超主权储备货币体系的探讨
摘要: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有两个关键的原因:一是特里芬难题的体现;另一个是金本位的覆灭。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双货币发行机制的设想,它是基于这样的操作,即发行两套信用货币,一套主要以流量货币的形式存在,承担的是计量和流通结算的货币职能;另外一套以存量货币的形式存在,该货币不再进入市场流通,它承担的是货币的储藏职能。最后本文以此为契机创设了超主权储备货币体系。
关键词:布雷顿森林体系;金本位;超主权储备货币
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实质是建立一种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其基本内容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制度。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原因
  1.制度自身的缺陷或者说特里芬难题的体现。
  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崩溃的根本原因,是这个制度本身存在着不可解脱的矛盾。在这种制度下,美元作为国际支付手段与国际储备手段,发挥着世界货币的职能。 
  一方面,美元作为国际支付手段与国际储备手段,要求美元币值稳定,才会在国际支付中被其他国家所普遍接受。而美元币值稳定,不仅要求美国有足够的黄金储备,而且要求美国的国际收支必须保持顺差,从而使黄金不断流入美国而增加其黄金储备。否则,人们在国际支付中就不愿接受美元。 
另一方面,全世界要获得充足的外汇储备,又要求美国的国际收支保持大量逆差,否则全世界就会面临外汇储备短缺、国际流通渠道出现国际支付手段短缺。但随着美国逆差的增大,美元的黄金保证又会不断减少,美元又将不断贬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美元短缺到美元泛滥,是这种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2、金本位的覆灭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原因还在于黄金不是信用货币,不能够实现无限供给以满足它作为存量货币的需求,结果当世界许多国家的把越来越多的美元兑换成黄金,或者说当越来越多流通货币需要转换成价值货币时,黄金的供应量肯定是跟不上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也在情理之中。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失败之处就在于错误的用了金属作为价值货币,金属不是信用货币,它早就应该被淘汰出货币领域。
目前针对某些国家滥发货币的行为,学术界对于金本位的观点呼声渐起,并希望以此来约束某些国家滥发货币的行为。金属货币虽然有天然的价值信用担保,它可以承担货币的储藏职能,但是它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不能像信用货币一样无限供应,这个致命缺陷注定了金属货币终究会被淘汰出货币领域。金本位复古决无可能。
以美国为例,现在的美国一年的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4万亿美元,美国的黄金储备约8000吨,折合美元约为3000多亿,如果黄金要成为法定流通货币,美国必须至少要有价值14万亿美元的黄金储备,区区3000多亿如何满足美国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说黄金成为流通货币是不可能的,那么黄金成为储藏货币就更不可能了,光美国发行的国债就累计十几万亿美元,还不包括美国企业和私人的欠债,全世界都不可能有如此之多的黄金储备,否则布雷顿森林体系就不会崩溃了。更何况世界经济仍然在不停的扩张,因此金属不可能再成为货币了,未来的货币体系只可能是信用货币体系。
二、双信用货币发行机制的设想
为解决上述单一美元发行机制下的特里芬难题以及金本位的致命缺陷问题,笔者提出了双货币发行机制的设想。双货币发行机制即复合信用货币发行机制,复合信用货币发行机制是基于这样的操作,即发行两套信用货币,一套主要以流量货币的形式存在,承担的是计量和流通结算的货币职能;另外一套以存量货币的形式存在,该货币不再进入市场流通,它承担的是货币的储藏职能。政府以信用保障第一套货币能够在市场自由流通,保障第二套货币具有不变的购买力。第一套货币能够直接在市场上流通,它不但可以购买任何商品,而且还可以依照即时价格兑换成第二套货币;第二套货币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通,不能直接购买任何商品,包括黄金在内,它唯一能发生关系的只能是第一套货币,也就是说第二套货币必须兑换成第一套货币以后才能进入市场流通,才能购买商品。为研究方便,本书把第一套货币称为流通货币,把第二套货币称为价值货币。
其实人类货币制度的历史发展阶段曾经出现过萌芽状态的复合货币制度,但大都以失败告终。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实际上是一种"可兑换黄金的美元本位",但又与金本位完全不同,布雷顿森林体明确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国家货币以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布雷顿森林体系明确了美元是流通货币,黄金是存量货币,美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承担了计量和流通结算的货币职能,美元又与黄金挂钩,即美元可以按照一固定的价格兑换成黄金,这样一来美元就退出流通领域,它转变成以黄金的形式存在的存量货币。作为存量货币形式的黄金以其天然价值信用担保币值的稳定性,它的确承担了货币的储藏职能。但是问题就在于黄金不是信用货币,不能够实现无限供给以满足它作为存量货币的需求,结果当世界许多国家的把越来越多的美元兑换成黄金,或者说当越来越多流通货币需要转换成价值货币时,黄金的供应量肯定是跟不上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也在情理之中。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失败之处就在于错误的用了金属作为价值货币,金属不是信用货币,它早就应该被淘汰出货币领域。
如果我们用信用货币而不是用黄金作为价值货币的话,布雷顿森林体系就不会崩溃。假设当初美国不把美元和黄金挂钩,取而代之的是以政府信用担保发行一种价值货币,美元作为流通货币与这种价值货币挂钩(按照即时变动的价格而非固定的价格挂钩),政府明确表示该价值货币具有稳定的价值或者说有不变的购买力。这种价值货币承担的货币职能和黄金是相同的,只不过它是以政府信用来代替黄金的天然价值信用。那么政府应该如何担保价值货币的不变购买力呢?为简单起见,我们暂时把价值货币与黄金挂钩,即假设该价值货币的货币单位和黄金一样,都是盎司,规定1盎司的价值货币等同于1盎司的黄金。但是要注意的是价值货币作为存量货币是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通的,即价值货币不能直接兑换黄金(这里黄金只是作为市场上一种普通商品),我们不能用1盎司的价值货币去直接兑换1盎司的黄金,那样的话,价值货币就取代了流通货币的地位,这样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那么如何用价值货币去买包括黄金在内的任何商品呢?这就要求把价值货币兑换成相应的流通货币,然后再用流通货币去购买包括黄金在内的任何商品。既然政府用信用担保价值货币与黄金挂钩,这就意味着当1盎司黄金能换多少数量的流通货币时1盎司的价值货币就能换到同等数量的流通货币,当美元发行量增加1倍,黄金价格上涨1倍,原有数量的价值货币能兑换到的美元也就会自动增加一倍,因此,价值货币具有不变的购买力。价值货币是信用货币,可以无限发放,当越来越多的国家需要把流通货币换成存量货币时,美国只需要发行价值货币就可,而不用动用国库中的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也就不会崩溃了。
三、超主权储备货币体系的诞生
价值货币的单位取决于其直接挂钩的商品的实物单位,因此价值货币的单位一定是商品的实物单位。如果价值货币直接与黄金挂钩,那么价值货币的单位就和黄金的单位一样,都是盎司;如果价值货币直接与石油挂钩,那么价值货币的单位就和石油的单位一样,都是桶;如果价值货币直接与粮食挂钩,那么价值货币的单位就和粮食的单位一样,都是吨。价值货币价格即单位价值货币能兑换到的流通货币的数量和与它直接挂钩的商品的价格是等同的,1盎司价值货币价格始终等同于1盎司黄金的价格,1桶价值货币价格始终等同于1桶石油的价格,1吨价值货币价格始终等同于1吨粮食的价格。
  当价值货币只与一种商品直接挂钩时,其单位非常好确定,即就是该挂钩商品的实物单位,价值货币价格也很好确定,即就是该挂钩商品的实物单位价格。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价值货币与一揽子不同种类的商品直接挂钩,其单位及其价格如何确定?例如价值货币同时实现与黄金、石油和粮食挂钩,其单位及其价格该如何确定?当价值货币同时实现与黄金、石油和粮食挂钩时,我们可以重新创建一个新的名义单位,这没有什么难度,难度就在于单位价值货币价格的确定。从纯技术的角度看,只要确定了黄金、石油和粮食三种商品的权重关系,或者说只要确定了黄金、石油和粮食三种商品的数量比例关系,单位价值货币价格就可以确定了。
   假设黄金、石油和粮食三种商品的权重关系被事先确定为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假设当前上述三种商品的价格分别为800美元、1200美元和1000美元,总价格为3000美元,也就是说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的商品集合的总价格为3000美元。现在我们赋予价值货币单位的名称为资源因子,指定与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的商品集合的直接挂钩的价值货币的名义单位数为3000资源因子数(起初价值货币的名义单位数可以随意指定,但是一经确定,今后就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就会影响以后的价值货币价格的计量),此时单位价值货币价格为1美元即1资源因子数的价格是1美元。当我们持有1资源因子的价值货币时,就意味着持有了三千分之一的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的商品集合,也就是说3000资源因子数的价值货币直接与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的商品集合挂钩,无论黄金、石油和粮食的物价如何变动,单位价值货币的购买力即能够购买到的上述一定数量组合的黄金、石油和粮食的数量仍然不变。假设发生通货膨胀,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三种商品的价格假设分别上涨为1600美元、2400美元和2000美元,总价格为6000美元,也就是说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的商品集合的总价格为6000美元。由于1资源因子实现了与三千分之一的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的商品集合直接挂钩,因此此时1资源因子的价值货币价格也上涨为2美元。再假设由于技术原因、市场投机原因、国家财政税收货币等原因使得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三种商品的价格假设分别为1000美元、1000美元和1000美元,上述三种商品有的上涨,有的下跌,有的保持不变,但是由于1资源因子实现了与三千分之一的1盎司黄金:2000桶石油:3吨粮食的商品集合直接挂钩,因此,无论国家采取什么样的财政、税收货币政策,也无论什么样的市场和技术因素,单位价值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仍然不会改变。
   现在我们把价值货币挂钩的对象扩展成为一个国家、地区、家庭甚至个人的最终消费品集合。所谓最终消费品集合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一个国家、地区、家庭甚至个人消费的最终产品的种类和数量集合。以家庭为例,一年内一个家庭需要消费的产品种类包括吃、穿、住、用、行和娱乐等等,其中涉及到几十种乃至成百上千种的消费品,这些消费品又包括低值易耗品和耐用品,对于耐用品而言,我们可以用它的实际价格除以其预期使用年限来计算出一年的实际产品价格,对于使用年限不满一年的低值易耗品而言,我们可以其一年的实际消耗量来计算其实际产品价格。当一个家庭的消费集合确定以后,各种商品的种类和数量的对比关系也就确定了,接下来就可以实现它和价值货币的直接挂钩了,就如同上述实现价值货币同黄金、石油和粮食直接挂钩一样。与之相对应的价值货币单位我们称为劳动因子,劳动因子的名义价格的确定过程同上述资源因子的名义价格确定过程是一样的,这里不再赘述。同样道理,无论国家采取什么样的财政、税收货币政策,也无论什么样的市场和技术因素,劳动因子的实际购买力仍然不会改变。此时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都同时可以用流通货币和价值货币进行计量,前者表现为货币价格,后者表现为我们熟知的商品的价值量(单位是劳动因子)。当商品用流通货币计量时,其价格随着诸如国家财政、税收、货币以及其他影响分配的因素的改变而改变,但是当商品用劳动因子来衡量时,其价值量将不受任何的国家财政、税收、货币以及其他影响分配的因素影响,它所代表的实际购买力不会发生任何的改变。
   为什么价值货币最终选择和家庭消费集合挂钩而不直接和少数资源性产品挂钩呢?原因有三:首先,市场上少数资源性产品容易被少数资金操纵,由于和价值货币直接挂钩,一旦它们被操纵以后,就相当于数量庞大的价值货币被少数资金操纵,后果不堪设想;其次,价值货币相对应的是人们的储蓄,人们的储蓄早晚会转变成为消费,也就是说人们早晚要用价值货币获取相应的最终消费品而不是资源性产品;最后,一切资源性产品都只是构成最终产品的原材料,所有商品都是劳动创造出来的,因此把价值货币同最终消费品集合挂钩比同少数资源性产品挂钩要合理得多。
当全世界范围内的价值货币实现统一时,这时候的价值货币就是名副其实的超主权储备货币了。全世界范围内的价值货币实现统一意味着价值货币的单位要统一,而且与价值货币直接挂钩的一揽子商品要相同。以中国和美国为例,要实现中国和美国的价值货币的统一,就必须在中国和美国分别找出相同标准的家庭消费集合,这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因为家庭消费集合因国家不同而相异,例如美国生产的一辆汽车应该对应中国生产的哪一辆汽车才算是属于同一标准呢?因此要在世界各国分别选出同一标准的家庭消费集合显得不太现实的。
如果价值货币不与家庭消费集合挂钩而是与一揽子资源商品挂钩的话,上述问题的确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因为一揽子资源商品在全世界没有明显的差别,例如黄金、石油、金属、矿产等对世界各国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从理论上是可以直接与价值货币挂钩,从而实现世界各国价值货币的大统一。然而,价值货币与资源产品挂钩本身并不科学合理,就资源来说,由于它们是大自然的恩赐,不需要耗费人工劳动,其本身并没有价值,但是它们有货币价格,因为其所有者要参与社会总产品的分配,要获得相应的租金,因此与资源挂钩的不能称为价值货币,确切的说,与一揽子资源商品挂钩的货币应该被称为租金货币。更何况少数几种资源产品容易被资金操纵,结果与它们直接挂钩的价值货币也容易被操纵,这样反而会引发经济剧烈的震荡。
由于上述使用的方法都是直接法,现在我们来考虑直接法和市场间接法相结合的情况。如果我们选取一个国家的家庭消费集合作为一个标准,这个国家的价值货币直接与这个标准家庭消费集合挂钩,此时我们采用的是直接法。以美国为例,以美国的一个家庭消费集合为标准定义价值货币单位,我们假设1单位价值货币=X(a1x1,a2x2…anxn),其中a为最终消费品的数量,x为最终消费品的种类。我们要定期追踪和发布X(a1x1,a2x2…anxn)的总货币价格(为追求精确,计算某一最终消费品价格时可以考虑计算其综合价格,例如对于汽车,可以就好几种品牌的汽车计算一个综合价格),只有这样才能时刻确定单位价值货币价格,这就是直接法,X(a1x1,a2x2…anxn)也可以称为价值货币的“现货市场”。同时,美国也可以成立一个“期货市场”,即可以成立一个价值货币交易市场,在这个市场,人们可以自由的购买和兑换价值货币。价值货币期货市场与各种商品期货市场本质上不同,价值货币是信用货币,可以无限发放,而商品期货市场有商品合约的限制,它要受到现货市场的限制,不能无限扩大。
对世界其他国家来说,就只能采用市场间接法了,即仿照美国成立一个“期货市场”,它们的期货产品相同,都是X(a1x1,a2x2…anxn),但是购买价值货币和兑换价值货币的不再是美元,而是本国的流通货币。由于价值货币在世界是统一的,此时按照购买力平价理论:绝对购买力平价是指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之间的均衡汇率等于本国与外国货币购买力或物价水平之间的比率。 
  公式表示:Ra=Pa/Pb或Pa=Pb×Ra 
  Ra:代表本国货币兑换外国货币的汇率 
  Pa:代表本国物价指数 
  Pb:代表外国物价指数 
  它说明的是在某一时点上汇率的决定,决定的主要因素即为货币购买力或物价水平。 
美国价值货币期货市场和其他国家价值货币期货市场保持如下严格的计算关系:Ra=Pa/Pb或Pa=Pb×Ra,其中Ra:代表美元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Pa:代表美国价值货币美元价格,Pb:代表其他国家价值货币的本币价格。如果各国之间的货币汇率是有效的,那么各国之间的价值货币期货市场也是有效的。这样一来,超主权储备货币体系就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