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现代管理原理——群策群力原理(五)
群体利益分配的合理性
人们正当的需求和满足,是其积极性的源泉和动力。而需求的满足,则必须通过群体利益分配来实现。这里有两个关键的问题,一是坚决杜绝以个人行为满足自我需求的极端个人主义或营私舞弊现象;二是不断完善群体利益分配机制,坚持既要“按劳分配”,也要“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并同时综合考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员工的创新积极性及自我牺牲精神等。
与其说“私利”是人的根本属性,不如说追求“公平、合理性”才是人的基本社会本质属性。一个组织群体根本的存在基础就是利益分配及其合理性问题。这种合理性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平均主义”,而是成员个体诉求与群体分配原则的有机融合。即既有考虑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和实际情况,又要考虑组织整体对先进的、表现较好的、贡献较大的个体成员的激励原则。同时,还要注意分配过程中夹杂着某种个人倾向的分配情况出现,这当中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在内。如果领导人带头开始违法规则,那么,这个组织群体的公平、合理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