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矛盾与阶级治理


  阶级矛盾与阶级治理

  田忠国

  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一直是党中央工作重点,大得党心、民心。但从现实情况看,一个由外部资本支持、知识精英理论开道、权力精英积极推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名的私有化狂潮,彻底否定科学发展观,阻止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一位华人学者认为,有三股势力反对科学发展观,很难得到有效落实。我个人认为,某些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结成了利益联合体,这从洗岩先生的一篇短文中得到充分佐证。

  某些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利益联合体,是国内外阶级斗争在国内的具体反映,所以,阶级斗争必须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问题。国家稳定固然重要,但当阶级斗争危及到执政基础,直接解构国家的根本制度时,再以“维稳”为工作重点,就为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利益联合体破坏国家稳定、实施经济演变创造了条件。

  基于这种判断,我认为:

  一,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利益联合体朝人民大众的斗争,必须发动人民群众,集体起诉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利益联合体破坏宪法的行为。

  二,以薄熙来打黑除恶为示范标本,发动人民群众,开展打黑除恶群众性运动,打破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利益联合体,为中华民族复兴杀开一条血路。

  三,打黑除恶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利益联合体。国家安全部门要协同中纪委、公安部,以雷霆万钧之势,控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外国反华资本势力利益联合体的主要头目。为防止外逃,省级以下官员一律禁止出国,省部级官员须中纪委以上机构批准,方可出国。如核批单位核批官员有外逃的,应追究核批单位的集体责任。

  四,凡是占有军工、石油、大化工、铁路、造船、航空等等这些过去没有的战略产业股份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企业,一律强制收回。也就是说,不论外资还是内资,一律不准入股战略产业。因为,战略产业是国家发展能力的支撑点,失去战略产业的控制权,就失去了国家发展能力。

  五,民营企业只可进入饭馆、理发店、修鞋店、小商店和一般性流通行业,等服务性行业,有效控制民资并绝对禁止外资控制工业、农业、山林等战略性资源领域,坚决捍卫经济主权。

  六,打击腐败和国有资产、资源的改制行为,没收黑恶势力非法所得和贪腐势力的非法所得,并用于全国民众统一发钱,限期用完,拉动经济增长。

  七,如果某些部委再出台资助富人阶层,盘剥普通民众的政策,以分裂国家罪论处,追究某些官员的刑事责任。

  八,若有人建议修改宪法或以理论探讨的名义,寻找修改宪法的突破口,应以破坏国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规范智库,打击并禁止智库或学者(重点是国家决策机构)接受外国各种基金会资助。凡是接受外国各种基金会资助智库或个人,一律向社会公布,杜绝智力从业人员为解构国体,也即经济和平演变等出谋划策。

  十,国家安全部门应根据宪法规定,审查出台的相关政策或制度,一旦发现有违宪,为制度留制度门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一律实施监控调查,不论职务多高,全部撤职查办。

  十一,主要媒体必须收归国有,并立法禁止接受外国资助或接受外国企业的广告费,立法禁止外国基金或外资操控中国媒体。

  十二,由过去的治民不治官,改变为治官不治,并由民治官。坚决打击官员的打击报复行为。明确民治官的标准,为人民大众捍卫宪法创造新的社会环境。

  十三,对于热衷于推行私有制的高级官员,中纪委、国家安全部门应联合调查,看其亲属或个人从中谋取了那些利益。按照常轨,一个高级官员如果没有巨大利益驱动,是不会冒与国家为敌、破坏宪法风险的。

  以上十三点,我以为是打好阶级斗争这一仗,捍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关键。抓好了这十三点,全国人民一定会和党中央一道,打赢新时期继续革命这一仗,为我国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20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