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有必要吗?


    14位专家联名上书国土资源部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即“面对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三类家庭,应该有三类不同的住房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三种住房供地制度”。目的是“建立起一个既能让低、中、高收入家庭基本满意,又能让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基本接受的、完整的民生住房制度”。

    当然这种想法是完美的,看上去也是符合各方利益的,但是我们自从首次房改后至今,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什么?究竟什么原因造成百姓在住房问题上的诸多不满?

    实际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最近十年,也是住房改革的十年,从福利分房到市场化解决住房分配到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我们看到在住房保障方面我们的政府也一直在摸着石头过河,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都需要在解决发展和效率的同时兼顾民生和公平,因此我们在住房保障方面当前面对的主要矛盾是:

1、多年积累下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欠债需要尽快弥补;

2、在住房保障方面的首要问题是家庭及个人资产审核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就像需要公布官员的资产情况一样,这个门槛问题不解决,我们不清楚现在有多少人需要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

3、退出机制不完善,和上点一样,年度资产的审核不明确不建立或无法进行,就无法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那我们将面临长期的增量建设问题;

    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体系已经够多了,如果不解决上述遗留问题,再多次的房改都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