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轮胎特保案的“双刃剑”效应损人不利己(赵秀峰/原创)
新近,美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轮胎特保案实施限制关税,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分别征收35%、30%和25%的惩罚性关税,由此引起国内外强烈反响。这是对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一体化态势下的反动,明目张胆的贸易保护主义违背了WTO贸易自由化原则,也违背了美国在G20金融峰会的有关承诺。美国轮胎特保案,伤害的不仅仅是中国一方的利益,由此也会带来美国利益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害,其“双刃剑”效应具有“损人不利己”的后果,也会对世界上的其它相关国家产生联动影响。
在一个开放的世界,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中美互为第二贸易伙伴,这种经贸领域的互补,意味着中美经贸关系的重要,贸易保护主义是没有出路的。美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是对他国不公正、不合理的贸易保护,损害的不仅仅是中方的利益,最终也会伤及美国自身的利益,引发美国产业的调整和造成大量从事轮胎进口和销售人员的大量失业,还有替代进口产品随之带来的安全风险,也会造成他国对相关国家出口的减少问题,等等。
美国轮胎特保案,对于我国轮胎业具有一定的影响。有资料表明:去年我国对美国的轮胎出口额约有22亿美元,轮胎年出口量占总产量的40%以上,直接影响到美在华的4家轮胎生产企业,其出口量占对美出口的2/3。如果削减输出美国轮胎的半数产量,意味着我国会出现12%的剩余轮胎产能,并且减少10亿美元的外贸收入。这是值得注意的。世界经济所发生的任何一点微小变化,都会引起相应的对策反映,以维护自身合理的、正当的权益。当然,我国也会保留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也保留向WTO申诉是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