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车船店脚牙”
谭汝为
旧时有流传甚广的一句俗语:“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车船店脚”好理解,是说水陆客货运输、旅店客栈、装卸搬运等行业;而排在最后的“牙”,则不知其所确指。据笔者所知,大致有三种解释:一、补牙拔牙的牙医;二、指官府衙门的“衙役”;三、在买卖双方之间撮合,促成交易,从中提取佣金的中间商,俗称“跑合的”,类似今日“中介”。
将“牙医”减缩为“牙”,不符合汉语缩略规则。再说庸医误诊,轻则徒增病痛,重则致伤致残,甚至人命关天;而治牙庸医即使骗钱害人,却不危及性命,似不应列入“无罪也该杀”之列。至于“衙役”,狐假虎威,欺压良善,民愤极大。但旧时“车船店脚”属社会“下九流”行业,而“衙门”却为治理一方威风八面的官府,属社会高层权力机构。董超薛霸式的“衙役”虽可恨可恶至极,但毕竟是吃官饭行公务者,将其与“下九流”行业并列,殊为不妥!
其实,“牙”是“牙行”“牙商”的简称。旧时为买卖双方议价说合促使成交而从中取得佣金的商行,被称为“牙行”。《醒世恒言·施润泽滩阙遇友》:“那市上两岸绸丝牙行,约有千百余家,远近丝坊织成绸疋,俱到此上市。”至于“牙商”,亦称“掮客”,犹今之经纪人,旧时也称为“牙人”“牙子”“牙侩”“牙郎”“牙保”等。明清两代政府明令,设立牙行须经官府批准,所领凭证(犹今之营业执照)称为“牙帖”,每年缴纳税银称为“牙税”,牙人所得佣金称为“牙钱”。另外,旧称拐骗贩卖人口的妇女为“牙婆”,称媒婆为“牙嫂”等。
为什么把居于买卖双方之间撮合斡旋的行业称为“牙”呢?一种说法:“牙”应写为“互”,唐朝时因字形相近而误写,后遂以误为正,约定俗成。另种说法:“牙”是比喻,吃饭离不开“牙”,它处于唇舌之间,是为“中介”:食物入口后,无“牙”则没法咀嚼。比喻买卖双方无“牙商”牵线联络说合,就无法正常贸易,因此喻之为“牙”。
牙行一手托两家,路子“野”,门子多,熟谙市场行情,善于揣摸心理,空手套狼,平地抠饼,袖里吞金,无本万利,能说会道,甚至坑蒙拐骗,故将其与“车船店脚”并称,列入“无罪也该杀”之列。说其“该杀”,不过是愤激诅咒式的气话,犹如“天诛地灭”“断子绝孙”之类,不过说说泄愤而已,谁也不会真刀实砍地落实。
旧中国属农业社会,以农为本,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产品不需大量运输,人员也不必经常流动。属于服务业商业的“车船店脚牙”从业者,遭到轻视,被认为行骗营生或不务正业。当时,作为社会中坚的农民,满足于“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原生态封闭生活。目光短浅,囿于见闻,与这五项职业很少接触。加之少数人外出时被坑蒙拐骗的经历,遂谈虎色变,主观认定:“车船店脚牙”既与创造社会财富绝缘,却干伤天害理的事,于是恨之入骨,一律贬入“该杀”之列。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句老话,早已成为历史。当然不能用它来比照今天的五种行业。如今外出旅游出差,谁人能离开火车、汽车、轮船和旅店?搬家发货,谁能离开装卸搬运?物资流通,商品交易,房屋买卖,谁能离开批发部、交易所、经纪人或中介人?今天,第三产业的现代化管理模式严格规范,运行机制健康便捷,并形成系列,为现代化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进入新世纪,处于信息时代,“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则俗语,早已寿终正寝。但人们潜意识中,对这些行业或明或暗的模糊认识,应彻底更新。
谭汝为:话说“车船店脚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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