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参与定价哪里不对?


今天读到一则新闻,《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出台,新闻出版署要求新书网售不低于八五折。作为一个经常在网上购买图书的消费者,我的第一反应是,倘若新书的书价上涨,以后我恐怕不会在网上买那么多书了。网友对这一新闻的评论自然是骂声四起。不过除了书友们今后在网上买新书会更贵之外,这个“公平交易规则”究竟有什么弊端,大家似乎想的不多。

 

不妨克制住情绪的影响,来好好分析一下政府参与图书市场定价的问题所在。

 

对于自由市场而言,任何市场价格都是由交易行为发现。比如同样一套定价为100元的新书,放在新华书店里不打任何折扣的卖100元,放在网店里却卖60元,信息灵通的消费者都会选择在网店购买。网店卖60元是不是亏了呢?这不是消费者考虑的问题,市场价格是存在即合理。当然网店不会亏本赚吆喝,它会从出版社、图书公司那边谈到更低的折扣,比如3-4折。出版社和图书公司又是不是亏了呢,同样也不是网店考虑的问题。实际上,出版社和图书公司从网店那里获得了销售渠道和物流服务,真正的促进了图书销售,因此,这样低折扣的协议其实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网店偶尔也会拿出几件商品来“限时秒杀”,以价格歧视的方式进行销售,目的还是利益最大化。总之,无论网店以什么方式定价,受益的一定是交易各方:出版社和图书公司以低廉的物流成本和简便的销售渠道来提高自己产品的销量;消费者以优惠的价格、便捷的方式购买商品,还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网店的收益自然客观。

 

与此相对照的是传统的实体书店,实体书店是否可以用低价“倾销”的方式占领图书市场呢?当然不行,实际的物流和仓储成本、高额的房租、长期的压货都是实体书店难以与网店匹敌的原因。以沈阳为例,民营书店几乎全部被淘汰,剩下的只有国营书店。一般国营书店的图书都按定价出售,只有一年一次的书市用打折方式清理库存,其定价方式之僵硬可见一斑。到国营书店去找书,远没有在网上查询方便,往往逛了一圈,却找不到几本自己想要的书,问题在于:国营书店在数据更新方面远落后于网店,而即便数据管理系统非常完善,固有的仓储方式也决定其没有能力容纳“海量”图书。从价格到服务,国营实体书店都难与网店竞争,书友们自然会做出理性的购买选择。

 

虽然在市场上国营书店跑不过网店,但在政策上国营书店却可以用“嫡生”的名义向政府撒娇争宠,《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出台就是结果。新书网售不低于八五折,听起来网店似乎并不亏,甚至还赚了,但交易价格产生机制却被破坏了。出版社和图书公司不会愿意定更低的折扣价让利给网店,一些消费者也会转向实体书店,或者干脆放弃购买。“这又有什么不好呢,让实体书店和网店各分一杯羹嘛。”——政府冠名“公平交易”的潜台词无非是这个意思。站高一点看,所谓“公平交易”无非是将高效率高利润企业的钱分一些给低效率低利润的企业,简称“劫富济贫”;站远一点看,一次“公平交易”的负面影响极坏,那些努力创造财富的人将对市场失去信心,而那些低效运转的国有企业将以此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效仿:不需要在经营管理方面下功夫,懂得撒娇争宠更重要。

 

政府破坏定价规则,市场却有自我修复的功能。新规打击了书友们的消费欲望,实际是打击了整个图书市场。蛋糕变小,无论是网店、实体店还是出版商都会遭受损失。既然大家都要赚钱,新的定价方式就会产生。新书单价不打折,新书加上其他图书之后的价格优惠仍然不受控制。出版商在对新书定价时会提前去掉折扣部分的水分,虚高的价格会降下来。打折或者优惠,其实正是真实市场价格的发现过程。到时消费者自会重新回到市场中来。当然,这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