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烛谈艺录:我的诗经[续3]
新诗90年,徐志摩恐怕是惟一真正进入大众文化的诗人?哪怕是以他的绯闻。他与林徽因的关系,与陆小曼的关系,乃至最后的空难,使他作为诗人的形象增添了浪漫色彩。正如俄国的普希金,娶莫斯科第一美女冈察洛娃为妻,并决斗而死,事件能够产生跟作品一样深远的影响。志摩与小曼的故事改编成电影《人间四月天》,更说明他身上有着大众文化所需要的元素。即使对于不写诗的80后,可能不知道胡适、郭沫若,不知道艾青,不知道北岛、舒婷,大都听说过徐志摩。当代诗人对徐志摩评价不高,其实他还是对新诗的传播起到特殊的作用。如果徐志摩不曾诞生,将有相当一部分民众说不出一位二十世纪的诗人。你信不信?尤其新时期以来,现代诗似乎已与大众绝缘,变成小圈子里的生态。这即使不算坏事,也不能说是好事。是诗歌先远离大众,还是诗人先远离大众?造成两者被大众遗忘的共同命运。一个时代的诗人失去影响力,诗歌也就失去号召力。倒不是说诗人非要成为巨人,诗歌界还应多出几位社会名人,以证明诗人的话语权乃至生存权并未完全丧失。
我喜欢诗,有一个细微的因素就是它的分行,使它与日常化的散文区别开来。一个职业模特,站在一大群家庭妇女中间,你保证一眼就能把她认出来。分行的诗,有着魔鬼般的身材,穿着裁剪得体的时装,走在纸质媒体或者网络上就像走在T型台。你说我看见了怎能不兴奋地吹一声口哨,有时又拍红了巴掌?既然别人的作品频频把我醉倒,我同样希望自己的诗赢得更高的点击率——这相当于美女在大街上的回头率呀。但愿它不仅背影耐看,还长着一张天使般的面孔。你追上去,为了多看一眼,就不至于失望了。
这首诗是流星,亮了一下,只用了你眨一下眼的时间。它重新被黑暗笼罩,延续着寂寞的命运。你感谢它,你长久地记得被它照亮的瞬间,仿佛通体透明。其实它同样感谢你:是你的阅读从黑夜里挖掘到它并且点亮了它。如果你不是一个人,如果有更多的你,更多像你一样的读者,它就不是流星而是恒星了。一首偶然的诗能否成为众人头顶的经典,有时候要靠运气。可不管恒星还是流星,都算运气好的了。更多的诗(乃至更多的诗人)连眨一下眼的机会都没有,就在夜空中流产了。
诗可以是作者一个人的事。它仍然有着隐秘的愿望:去感染更多的人。因为诗毕竟不是隐私。诗只要属于文学就会渴望读者。文学本身就带有社会性。脱离社会,哪有文学?当然你有权利把诗当成日记来经营,甚至可以用密码,写一些别人读不懂的诗。它的性质仍然是日记(只不过采取诗的文体),而不属于文学。文学从来就不是绝缘体。除非来自外界或自我的封杀。如果你以诗人(作家的一种)自居,干嘛要封闭自己呢?写别人读起来很费劲的诗,那不等于一种拒绝吗?你拒绝读者,读者才会拒绝你。这种情况下,怨天忧人是没有意义的。
就像中断初恋似的,他中断了创作。他娶了现实为妻。现实是黄脸婆,可诗也太像白雪公主,捧在手心都怕化了。理想破灭的时候,让人浑身发冷。诗无法充饥、取暖,精神恋爱也需要本钱,不见得每个人都养得起宠物。但必须承认:诗是所有宠物里要求最低的。他活得很累,连这一点点嗜好都无法保留。
由于年代久远,我们看见的只是李白的背影。他的背影也比旁人生动,以至于我们觉得这就是他的标准像。李白经得起误读,每一种误读都同样能产生正确的效果。李白的背影都比某些诗人的面孔清晰。他全身无一处不是自己的标志。
诗人太多,代表作太少。很多诗人是没有代表作的。大家都说他是诗人,又有谁说得出他究竟写过什么作品?各种职称评定里,诗人的门槛是最低的?会写几首诗(不管是否被别人记住),就可以自称诗人。一位诗人的作品如果连自己都代表不了,如何代表别人、代表同类乃至整个集体?诗人应该生活在自己的代表作后面。现状却是:许多诗人纷纷冲上前台,做秀或夸夸其谈,可他手中乃至他身后,什么都没有。他们在演空城记?没有代表作的诗人太多,造成的是虚假繁荣:诗坛很热闹,可经典太少。
李白是有代表作的,而且远远不止一两首。他的每首诗都堪称自己的代表作。或者说在互相代表?到了最后,他本人成了自己所有作品的代表,而且足以代表整个唐诗。杜甫同样如此。挨个数下去:白居易、王维、李贺、杜牧、李商隐……无不以代表作强行进入我们的记忆。对于唐朝,我们说得出那么多诗人的名字,因为确实有那么多的经典作品。实在难以分辨:是他们的名字给我们的印像更深刻,还是他们的代表作更让人难忘?分不清啊:我们更爱这些人呢,还是更爱那些诗?可以肯定:诗里肯定有作者本人的影子,而诗人的魅力也大都靠代表作的烘托。没有代表作的诗人,读者记不住的。管你是谁呢,你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关键看你写过些什么,它必须感动我!
对语言我没有洁癖。也许你们偏爱清澈的溪水(最好像镜子一样干净),我从不拒绝泥石流。我一点也不挑剔词汇与字眼,语无伦次而又激情澎湃,像一条脏兮兮的泥石流顺势而下,把你们刻意营造的精致与透明全部打破。
一个国家,一个想成为强国(尤其是文化强国)的国家,应该像养运动员一样养艺术家(包括诗人)。应该给艺术家发金牌!因为他们进行的是精神上的跳高、跳远。文学史或艺术史,其实是一场无始无终的奥运会。
我是喝白开水也会醉的李白。我是用白话也能写诗的李白。我是总想亲月亮一口又总亲不着的李白。我是不出门照样梦见千山万水的李白。我是把死当成假寐的李白。我是一直活到当代的李白(甚至还可以活到未来)。我是众多李白中的李白。我是长得比李白还像李白的李白。“如果我真的是李白那么李白又是谁?李白真的是我吗?他是否把我当成他自己?”
“你说他们为什么不写诗?”“那你首先要说出你为什么写诗?也许你写诗的原因正是他们不写诗的理由。”
自然之美:一只看不见的手,写出一首看得见的诗。我体会到读者的感动,等于被那只手抚摸过。
诗是战争,散文是和平。诗与散文的关系是战争与和平的关系。写诗还是写散文?你准备好了吗?需要多少军火,才能写出一首激情燃烧的诗?还是选择和平吧,它只需要安静。我也曾尝试把散文当成诗来写,就当是军事演习:在和平年代过一把冲锋陷阵的瘾。
一首诗无法把我击倒,却带给我心碎的感觉。我其实更敬畏这种看不见的力量。因为它甚至让人难以躲闪。“诗总能巧妙地触及读者的软肋。即使这位读者都不知道自己的软肋在哪里。他还以为自己真是铁打的呢。”
诗是一种童子功。诗人就该是赤子。我从少年时期痴迷上写作,一鼓作气地坚持到现在,童子功还没破呢。梦也还没有破呢。没有梦又如何写诗?如果说我的诗与众不同,因为我做着的是原始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