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福州物价局开了一次让众人不满的水价调整听证会。
首先是法律界的不满!福州物价局挑选“消费者”代表的方法违背了地方法规,甚至是宪法的某些精神。如何违宪这里不赘述,参见相应专业文章。
其次是老百姓的不满!何为价格听证会?价格听证会应该是供需双方代表加学者加政府监管人员坐在一起讨论价格变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变化程度,应该公开、公平、公正。可是此次需方代表即消费者代表是由物价局自己从“从22位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8名消费者参加人、3名旁听人”,这些人只公布了姓名而不公布身份,事后网友从可查资料搜索出其中数人来自于供水企业的利益关联部门或公司。更可笑的是,发改委在被针对此事采访时,表示这情况轮不到发改委管,发改委也不强制公开代表身份。
这不是笑话,但是令人心寒。听证会事件代表了我们某些政府部门不懂法纪、独断专行又妄图掩盖;而某些应该肩负管理职责的部门充满了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
福州物价局所选择的消费者代表,没有公示身份,事后部分被搜索出是供水部门的关联方人员,所以我们不能排除物价局有偏向性选择参与人,以协助供水单位提价方案得以顺利实施。如果是这样,福州物价局实在是胆大包天,这关系到地方几百万人民的事情,只企业老板和物价局领导两个人,说涨就涨了,法理何在啊!如果物价局没刻意安排消费者代表人选,真的是随机抽取,那为什么不先审查一下报名人员的身份,如果报名的人全部由企业派来,那是不是把会场也搬到企业去,因为是企业的内部会议嘛!这是否能够证明该部门行政能力的低下?低下也就低下了,却还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肯透露消费者代表身份,可见是明知故犯有意为之,这足足就是个大弱智了。不管是哪种错误,这个局的领导,起码是安排这次听证会的负责人,都可以下台了。不过请领导注意,下台的人一定要是本来就在台上的,不要为了安排下台,提前开个会议,让保安王大爷当几天副局长!
至于发改委,频频被骂不是没有一定道理的。特别是对一些与民生相关的商品,如汽油,发改委的调价历来是只听企业哭诉,而不顾老百姓死活,任由油价远高于一些可以比较的国家,并且油价所含税费还少得可怜,老百姓开车上路还要交这个钱付那个费。发改委的职责有十五条,第三条中有一段是“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所以对于汽油的调价,我们只有接受,那是国务院赋予的行政权力!但是发改委还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责任啊,所以发改委制定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任何法律以及行政行为都应该秉承三公原则(涉及国家机密的是另外的事情),可此《听证办法》中,却不要求这样,没有要求参加人求公开身份和社会职务!制定此法规的官员们太天真了,乐观估计了地方机关行使职权的立场,因为不需要公开身份,这给了他们自行安排参加人的可能,而地方的旁听群众和舆论无从监督。不公开参加人身份的情况是有的,比如作为起诉黑恶势力的证人,匿名揭发贪官的群众,难道政府部门定个价,消费者代表面对的也是霸王企业黑社会或一张腐败网,需要受到保护?
地方机关使的是发改委底上有洞的米袋,袋子里装的是老百姓的口粮,从袋子里漏出来的粮食去哪里了不得而知。发改委说自己管不着,也没有要修补米袋的意思。
上有不负责任的领导,下有一些无良小吏,不能总是靠媒体说天下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