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14日,北京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来升向海淀区人代会报告工作。周来升称,去年以来,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对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经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新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手拿《宪法》面对国徽宣誓已成必经程序,目的是增强被任命者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1月16日《华西都市报》)
让任前干部手持《宪法》面对国徽宣誓,这当然是让这些干部公开表达“效忠祖国、服务民众、敬畏宪法”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特别是对那些刚刚迈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这种服务与忠诚意识的公开展现,可以第一次在他们心中形成一种“震憾场”。只要相关监督权力的法律法规措施全面掘进,随时督促和监管公仆忠诚祖国、服务人民、敬畏宪法,那么,这个宣誓而起的“震憾场”才能常驻胸间,不至于“新鲜感”一过,很快便烟消云散。
要在广大公仆身上驻留下这种来自于血液与心灵的高尚意识,就需要常态监管与督促制度的全力跟进。法不难立,而难于其必行。同样,誓言易出,而难于坚守。没有将敬畏宪法的意识注入自己的灵魂和血液中,没有约束权力的常态刚性机制,没有将极易出轨的权力装进笼子,权力虽然很会表演地将宪法高举过头顶,实际上却屡屡干着违宪的事情。一些干部在会上纵议法律、法规时,可谓滔滔不绝,说到动情处甚至眼眶湿润,但会下却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
这样的案例,单是见诸媒体的便不少。就在上月《京华时报》报道称,2009年12月14日下午,离公告上的强拆期限还有一天,在北京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席家兄弟正在家休息,一排头戴头盔、身穿深色类似防爆服装的男子鱼贯而入。为阻止他们强拆,席新柱便将汽油洒在了自己身上,并拿出打火机威胁强拆人员出去,强拆人员竟说:“你点啊、你点啊”。无奈,席新柱最终点燃汽油,烧成重伤,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当掌握着强拆大权的行政执法人员面对自己服务的人民油浇肉身时,不是立即上前坚决制定,而是恶语相激,这样的干部还适合作人民的公仆吗?不管席家兄弟的房子该不该拆,是否属违建,官员在面对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不是立即化险为夷,而是“险上浇油”,我想,这样的官员脑中可谓毫无敬畏宪法、服务人民的意识。虽然我不知道这群拆迁公仆就职时是否手持宪法、面对国徽宣誓过,但我明白,这样的干部已与“服务人民、效忠祖国、敬畏宪法”严重背离。
所以,公仆嘴上吼得铮铮作响,手中宪法挥出闪闪金光,尚不能代表他们骨子里已沁入了敬畏宪法的意识。言行不一,表里不一,事实上已成为当下一些公仆的基本形态。实际上,这样轰轰烈烈地让官员宣誓敬畏宪法固然好,同时更应给公众及代表机构大胆赋权,替官员削权,设重重的制约公权的措施。防止权力私奔,越来越依赖于权力的公开运行。时下民众对“阳光执法”的期待已经很高,呼声日响。只要让“阳光”把每一个权力照得通体透明,便无需新任官员来吊嗓门宣誓。